《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一)—出国前特别提醒》2015年版

作者: 时间:2017-09-11 点击数:


《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一)—出国前特别提醒》2015年版

第一部分: 出国前特别提醒

一、掌握应急联系方式。行前请登录外交部网站(http://www.fmprc.gov.cn/) 和中国领事服务网(http://cs.mfa.gov.cn/) ,查询并保存旅行目的地中国使领馆的联系方式以及相关旅行提醒、警告等海外安全信息。若目的地国与我国无外交关系,则可保存中国驻其周边国家使领馆的电话,以便就近求助。此外,您还可以记录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热线号码+8610-12308或者+8610-59913991备用,或关注领事直通车微信(微信号:LS12308,二维码见封底)通过网络了解信息或与后台互动咨询。

二、检查护照有效期。护照剩余有效期一般应在一年以上,否则可能影响您申请他国签证,或影响您在国外期间的行程安排。

三、办妥目的地国签证。确保已取得目的地国的入境签证和经停国家的过境签证,签证种类与出国目的相符,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与出行计划一致。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际惯例,即使您已取得一国签证,该国也有权拒绝您入境且无需说明理由。

四、核对机(车、船)票。仔细核对票面上所显示的登机(车、船)时间、地点以及联程票的前后衔接是否正确。

五、了解目的地信息。全面收集目的地风俗禁忌、气候条件、治安状况、流行疫病、法律法规等信息,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六、购买必要保险。国外医药等费用普遍较高,建议您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购买人身安全和医疗等方面的必要险种,以防万一。

七、体检和防疫。行前最好进行全面体检,并根据目的地国要求和情况,进行必要的预防接种,并随身携带接种证明(俗称“黄皮书”)。

八、慎重携带个人药品。许多国家对药品入境有严格规定,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出国前应了解有关国家的海关规定,在允许的范围内选择所携药品的品种和数量。如因治疗自身疾病必须携带某些药品时,应请医生开具处方,并备齐药品的外文说明书和购药发票。

九、避免携带违禁物品。注意目的地国海关在食品、动植物制品、外汇等方面的入境限制。请勿携带毒品、国际禁运物品、受保护动植物制品及前往国禁止携带的其他物品等出入境。切勿为陌生人携带行李或物品。如携带大额现金,必须按规定向海关申报。

十、留下应急联系方式。出国前应给家人或朋友留下一份出行计划日程,约定好联络方式。建议您在护照“应急资料”页内详细写明家人或朋友的地址、电话号码,以备紧急情况下有关部门能够及时与他们取得联系。护照、签证、身份证应复印,一份留在家中,一份随身携带,还要准备几张护照相片,以备不时之需。


来源: 来自网上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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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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