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牡丹江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20年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5-19 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牡丹江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组织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20年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条件

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申请结题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研究时间在1年以上。

2.项目组成员限定在5人以内,涉及学生参与研究工作的课题原则上限定在7人以内。

3.提交的结题材料真实、完整。

二、结题材料

1.每项课题应提交一份研究报告,内容包括:课题提出的背景,实施过程和采用的方法,解决的关键问题,主要成果介绍。成果阐述应充分体现学术理论水平,尤其要注重总结其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创新意义、实践成效以及推广应用价值。

2.研究成果可以是论文、教材、著作等公开出版物,不同形式的成果要突出其特色和质量。

(1) 2016年以前立项的校级课题:

提交正式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至少2篇,其中主持人为第一作者至少1篇)。

(2) 2017年以后立项的校级课题:

提交正式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重点项目3篇以上,其中主持人为第一作者至少1篇核心期刊;一般项目2篇以上,其中主持人至少1篇国家级期刊;培育项目主持人1篇以上期刊)。

3.项目主持人必须有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项目组其它成员必须有相关研究成果。未参与研究和未取得相关成果的项目组成员将不予认定,并在结题报告书中删除。要求有项目实际运行过程材料。成果上须注明校级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4.项目申请延期及项目组成员变动,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前一年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杜绝临时变更项目组成员。成果享有权以结题时课题组成员为准。

三、装订要求

1.以结题报告书首页作为封面,采用浅蓝色云彩纸。A4纸双面装订(立项申请书原件除外),整体格式规范统一。

2.文件内容以时间为序排列:

(1)目录

(2)立项申请书

(3)研究过程材料(包括调查报告、调研报告、课件、问卷、照片等)

(4)成果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

(5)推广应用证明(需盖本部门公章)

(6)研究报告(见附件1)

(7)结题报告书(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见附件2)

(8)项目调整申请表或延期申请表(见附件3,可电话咨询影印版)

3.以上材料一式三套,其中一套含立项申请书原件。同时提交电子版(立项申请书不需电子版)。

四、注意事项

1.材料上报截止时间:6月3日

2.材料上报地点:办公楼328室

3.联系人:张春军

4.联系电话:13604834898

5.电子信箱:715020274@qq.com

附件1:研究报告参考格式

附件2:结题报告书

附件3:项目调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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