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基本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招生、就业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规范毕业生就业行为,开展招生、就业咨询,开设就业指导课,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求职技巧、择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建立校园就业市场,完善招生、就业信息网站,提高就业工作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为学校与用人单位之间供需见面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双向选择创造更好的机会和条件,落实全校的就业方案,帮助毕业生顺利地走上工作岗位。
1、负责全院学生招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学院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院招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
2、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收集、整理,积极作好毕业生求职信息和用人单位需求信息的发布工作。积极广泛宣传学院的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和办学水平,扩大学院的社会影响。
3、根据社会需求等因素制订学院的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做好毕业生生源、就业计划的管理及数据上报工作。
4、做好新生录取工作,及时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报到须知,配合学院相关部门做好新生入学接待工作。
5、积极开发、建设毕业生就业市场,组织好校园招聘活动,为学生顺利就业创造条件。
6、负责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签发、管理、审核;办理就业协议书的签约手续及派遣工作。
7、开展就业咨询与指导,开设《就业指导课》及各类就业指导、讲座,提供政策咨询、形势分析、求职技巧等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解决毕业生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惑,帮助毕业生正确认知就业形势,达到顺利就业。
8、负责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站的开发和管理,完善网上招聘功能,不断增强招生、就业工作远程服务水平。
9、积极开展对外联络工作,密切与省内外用人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并巩固就业基地,不断开拓毕业生就业空间,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10、认真开展与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建立毕业生质量跟踪体系,及时反馈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
11、协助学生处做好毕业生毕业教育、派遣离校事宜及毕业生档案寄发工作,负责未就业毕业生后续就业事宜。
12、完成学院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生就业处管理科职责
1、毕业生基本信息采集与发布
2、毕业生推荐书的制作、审核
3、就业市场建设,向用人单位开展就业宣传
4、组织开展各种校园招聘活动
5、就业协议书的签发及管理
6、学院建议性就业计划编制
7、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
8、毕业生毕业后调整改派工作
9、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建设与管理
10、就业网络教室的管理与网上择业服务
招生就业处指导科职责
1、《就业指导课》教学
2、组织各种就业指导讲座
3、开展大学生就业思想教育
4、毕业生就业咨询与指导
5、开展与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
6、处内文书管理
7、就业制度建设
招生就业处招生科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法律、法规,制订学院的招生相关制度和规定。
2、研究招生业务, 广泛与各招生省份的相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沟通和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根据社会需求,会同教务处制定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广泛宣传学院的办学条件、办学特色和办学水平,扩大学院的社会影响。多方收集招生信息,及时了解招生动态,不断改进和完善招生工作。
5、认真制作招生简章,及时在新闻媒体、网络上宣传学院的招生信息,做好招生咨询工作,选派招生人员到各招生省份做招生宣传咨询。
6、热情接待有关部门、考生、家长等的来访、来电和来信咨询,及时给予解答,做好生源的组织工作。
7、做好新生录取工作,及时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报到须知。负责远程录取计算机等招生专用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8、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新生入学接待工作。
9、负责新生档案接收、整理和转发工作,及时将招生材料归档。
10、及时准确处理招生工作的遗留问题。
11、统计、分析招生数据,做好招生工作总结,为制定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提供依据。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生就业处工作廉洁自律制度
按照学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领导干部自律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招生就业处工作情况,特制定招生就业处廉洁自律制度。
一、加强自身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在精神文明建设和培养、教育学生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坚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的纯洁性,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校风、学风的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四有”新人,使广大学生在思想道德修养、专业知识水平、民主法制观念等方面的素质有显著的提高。
二、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加强党性锻炼,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受住权利、金钱、物欲的考验;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扬热爱本职、勤政敬业的精神;廉洁自律,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原则,敢于斗争的精神;实事求是,真抓实干精神;建立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就业指导工作队伍。
三、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实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1.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行“六公开、一监督”制度:①就业政策公开;②需求计划公开;③用人单位信息公开;④毕业成绩、综合测评名次公开;⑤特殊照顾条件、理由公开;⑥就业派遣去向公开;对学生就业、派遣工作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
2.工作实行“十不准”制度。①不准接收学生、学生家长的吃请。②不准以任何借口勒卡学生,不给好处不办事。③不准接受学生馈赠的礼品。④不准用公款吃喝、旅游及参与高消费的娱乐活动。⑤不准将本单位的公款公物为个人使用。⑥不准利用学生家长在其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⑦不准利用公款定货、购物时个人吃回扣。⑧不准弄虚作假、贪占学生活动经费。⑨不准在职工经商办企业及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⑩不准用公款以个人名义出书、发表论文。
四、加强制约机制,实行岗位责任制,处长、科长、工作人员层层负责,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坚持请示汇报制度,重要问题处务会讨论,任何人不得自行制定政策,不搞无原则的说情,说实话,办实事,讲信用,敢负责。
五、设立举报制度,加强监督机制,认真接待信访,凡是举报必须查处,并有回音,信访函件一周内有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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