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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试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分类管理的通知
加入日期:2021/11/16 09:09:06  查看人数:   作者:

关于试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分类管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依据《牡丹江医学院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操作规范(试行)》(牡医学院政发[2021]82号)内容,现试行科研经费“包干制”分类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负责人在使用项目经费前(包括已经支出且有剩余经费和尚未支出经费的所有项目)需签订《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一项目一承诺),承诺书一式三份由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于本周五(11月19日)前统一上报科研处,错过此次集中上报承诺书的项目负责人也可单独报送科研处;承诺书需在首次报账前签署。

2、项目负责人需登录牡丹江医学院简易科研管理系统,自行录入经费支出信息并从系统中打印报账填单,根据《科研经费报销说明》(附件2)粘贴票据,并参考《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及操作步骤》(附件3)确定后续步骤。

3、涉及设备费等须入学校资产的科目除上述报销程序外仍需走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程序。

4、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到科研处509室领取相关文件。

科研管理系统网址链接:   http://172.16.5.99:99/

 

附件: 

1、《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2、《科研经费报销说明》

3、《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及操作步骤》

4、《科研管理系统操作规范及注意事项》

 

科研处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