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级领军人才梯队
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省级领军人才梯队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对省级领军人才梯队进行考核评估。
(一)考核对象
省级领军人才梯队(2016年1月以后新建的省级梯队除外)。
(二)考核内容
1.省级领军人才梯队2016-2018年的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取得的成果、业绩,梯队成员的培养使用情况,产学研结合情况,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
2.2016-2018年省级梯队资助资金使用情况:一是入选“535工程”第一层次、第二层次梯队专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二是3年内获得省级梯队基础设施建设资助和后备带头人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
3.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履行职责情况。
附件: 1.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2016-2018年成果统计评分表(封面样式)
2.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2016-2018年成果统计评分表(封面样式)
3.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2016-2018年成果统计评分表(封面样式)
4.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人员结构情况统计汇总表
5.黑龙江省级领军人才梯队2016-2018年成果统计汇总表
6. 关于做好省级领军人才梯队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牡丹江医学院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