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综合档案室职责范围

发布时间:2009-11-25 阅读:

     

    l、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规划全院档案工作。

    2、制定本院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全院各类档案和有关资料。

    4、开展档案的查找利用工作。

    5、编制室藏档案检索工具,有效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6、参加档案信息系统的整体化建设与协作,进行档案信息交流。

    7、对全院专职、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8、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利用者教育活动,增强全体教职工的档案意识。

    9、积极参加档察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10、办理学院领导交办的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牡丹江医学院地址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街3号 TEL:0453-6582156 邮编:157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