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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2-17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招生事宜公布如下:

一、报名资格及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德高尚;

2.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3.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4.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必须是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专业)相对应。

二、报名程序

1. 报名程序及参加全国考试流程:通过 “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网址: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进行报名。学校开放申请时间为2023年2月20至3月5日。申请人具体操作步骤如下(详细步骤以平台网站要求为准):

(1)访问信息平台首页,注册新用户。

(2)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等。

(3)选择牡丹江医学院并提交申请。

(4)申请人于2023年3月6日9:00-10:30到牡丹江医学院行政楼1421室进行参加现场确认(采集指纹信息并现场拍照),通过资格审核后转为信息平台在册人员成为我校正式学员。

(5)缴纳学费办理其他相关入学手续。

2. 现场确认需准备的材料及要求:

(1)申请人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参加现场确认。

(2)申请人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局的在培证明参加现场确认。来我校资格审核前应先向所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请,基地汇总符合条件并同意报考者名单报至黑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我校将按照规培办出具的名单受理审核。

(3)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3月6日9:00-10:30,地点为牡丹江医学院行政楼1421室。

三、入学程序及其他

1. 通过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即视为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

2. 申请人需接到到入学通知后到我校研究生处办理入学手续,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3. 申请人的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学位论文指导和答辩相关安排见《牡丹江医学院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办法》。

4. 申请人自通过入学资格审查并完成全部入学手续后,应在4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学习及考试并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否则,修习课程成绩失效,不能进入第二阶段学习和训练,终止学位申请,并在系统内清退。

四、学费

1. 申请学位按学年度交费,课程学习按一年计,科研训练一至三年,按实际修业年限缴费。

2. 学费标准为每人9000元/学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文旭 联系电话:0453-6984041

牡丹江医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