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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03-26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和地做好牡丹江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同时兼顾当下“新冠”疫情常态化大环境并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对复试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组织领

牡丹江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晓峰

成 员:王振海 刘兰涛 刘跃光 许丹凌 杜尔滨

李晓霞 李彩娟 吴宜艳 初彦辉 郎玉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刘兰涛

成 员:冯文旭 洪 娟 岳 辉

同时成立防疫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晓峰

副组长:朱晓东

成 员:王建林 胡文华 郭尚福 陈志国 张天韧李子兰

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复试工作人员管理工作(扫码、测温、戴口罩);协助提供复试面试教室场地、仪器设备调试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复试期间保密、校园安全稳定及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复试考场教室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转;保障复试期间水电正常供应。

由纪检监察部门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纪检监察小组。

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医学影像学院、医药研究中心、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分别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3月26日中午前报送至研究生处招生办),复试工作小组以学科为单位,每学科工作小组人数一般为5人。职责是负责复试期间防疫工作的安排,负责制定本招生单位复试工作方案,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应急预案,负责复试面试导师组成员(每组不少于5人)的遴选、试题命题人员的遴选等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由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的研究生导师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凡是参加复试各环节工作的工作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书。

二、复试原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应做到:

1、坚持以德为先,唯才是举,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全程监督,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察,并且侧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造性思维和思想道德操守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录取结果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三、复试的资格审查、复试的分数线

(一)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接受严格的资格审查,对学生身份信息根据报考库、学籍学历库、居民身份信息库、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库采取“四比对”严格检查,对学生身份信息、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及时向考生毕业学校核实或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n)查证,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直至录取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准备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初试考试准考证原件。

2、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原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注册申请下载)。

4、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1份和成绩单1份。

5、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注册申请下载)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6、对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具体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对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如发现伪造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以上材料均需扫描为图片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复试分数线

1.生物学专业复试分数线

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科一

业务课二

总分

37

37

56

56

280

2.医学专业复试分数线

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科一

业务课二

总分

41

41

123

--

299

3.工学专业复试分数线

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科一

业务课二

总分

37

37

56

56

263

四、复试形式及安排

(一)复试形式

由于当下新冠疫情原因,根据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指示,结合牡丹江地区及我校实际情况,决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取网上远程复试形式进行,复试主要以网络面试形式为主,并在网络面试中增加对本专业基础知识的问答考核。

(二)复试管理

各招生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复试录取工作。

1、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2、加强导师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相关软硬件的能力,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3、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5、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分为专业课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面试两部分,由各招生单位组织本单位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进行。面试将对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人文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举止表达礼仪和外国语听说能力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专业课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每个考生考核时间不低于20分钟,考核方式由招生学科复试工作小组拟定并报研究生处备案并对外公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增设实践技能考核,考核方式以问答形式进行,分值不低于总分数得50%。

外语听说能力面试满分50分,每个考生考核时间不低于10分钟考核内容应涉及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考核方式由招生学科复试工作小组牵头与外语教学部共同拟定并报研究生处备案并对外公布。

(四)相关要求

1、疫情期间复试工作的开展

根据当前疫情情况,复试中导师组采取集中复试的形式进行复试。

2、做好网络复试平台的调试和应急准备工作

复试采用钉钉软件进行远程面试,腾讯会议和微信作为备用。为了保障网络面试的安全、稳定、顺利进行,将指定专人负责技术问题,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保障复试过程万无一失。如遇特殊情况,面试导师组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同时,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指定专人帮助考生解决复试各环节尤其是网络面试软件得问题。

3、专业课综合素质面试

专业课综合素质面试由各招生单位按相关学科及专业可分为多个面试小组分别进行,复试过程中要着重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同时面试过程中应增加对学生基础理论知识的考核题目。

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并设有组长主持本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小组应设有专职复试秘书,负责组织考生候场、进场复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以上材料需由本招生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交由研究生处保管,复印件由招生单位保管。复试应采取随机题目的考核方式进行,随机题目应提前命制若干套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使用过的题目应妥善保存不再使用。考试题目应分为基础知识考核、应用能力考核、实践技能考核等若干部分,其中授予科学学位的专业对本专业基本理论得考核不应低于50分,授予专业学位得专业对本专业基本理论得考核不应低于25分。

4、外语听说能力面试

外语听说能力面试与专业课综合素质面试同时进行,各培养单位在组建复试小组时应充分考虑外语听说能力面试的需求,如有必要可与外语教学部联系聘请专职外语面试考官一到两人参与外语听说能力面试。

复试应采取随机题目的考核方式进行,随机题目部分应提前命制若干套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使用过的题目应妥善保存不再使用。面试内容原则上应分为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两部分。

(五)对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的要求

根据国家招生政策,以上两种考生在复试通过后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且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科90分钟,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合格方可录取。

(六)复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加试具体安排

复试具体安排待定,将通过复试通知形式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计算,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作为录取依据,并上网公开。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说能力面试两部分成绩组成,满分150分。

六、调剂工作

硕士研究生的调剂工作主要由两部分组成:调入和调出。调入前提为符合A类地区初试资格线且招生专业一志愿合格生未满,调出前提为符合调入地区分数线。

(一)调剂基本原则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硕士研究生初试上线情况,拟定我校各学科(专业)调剂名额;

2、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调剂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但需严格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

3、不接收跨学科门类调剂复试生源,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不同学位类别考生的调剂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成绩不得低于教育部划定的A类地区最低录取分数线;调剂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教育部发布的建议录取分数线。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调剂办法

1、临床医学专硕调剂复试比例为1:3,即每个调剂名额对应发放给三名调剂考生复试通知;其他专业调剂复试比例为1:2,即每个调剂名额对应发放给二名调剂考生复试通知;

2、在我校发布的调剂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凡是达到我校调剂分数线的考生可以通过研招网国家复试调剂系统报名调剂我校。

3、调剂截止时间后,由研招办工作人员对报名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籍、学历信息验证,将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加入复试备选库。

4、根据各专业调剂名额和调剂复试比例,在复试备选库按照初试分数由高到底依次发送复试通知。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如有放弃复试资格的考生,则在本专业复试备选库中顺序递补考生继续发送复试通知,直至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数量满足调剂复试比为止。

七、复试通知

1.由研究生处统一发放《牡丹江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通知书内容应包括该考生参加复试科目名称、复试科目(外语听说面试及专业课面试),复试时间、地点等。

一志愿考生复试通知以牡丹江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示为准,不做其他通讯方式单独通知考生;调剂考生复试通知以调剂系统内通知为准,研究生处网站不做公示,亦不采取其他通讯方式单独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请按本办法的第三条准备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并到牡丹江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填写并打印《牡丹江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表》和《牡丹江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材料准备完成后统一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发送到研究生指定邮箱并同时发送专业所在学院指定邮箱(后附)。

八、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1、复试成绩低于以下标准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

(1)专业课综合素质面试低于40分;

(2)外语听说能力面试低于20分;

2、加试成绩不足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3、在复试中政治思想道德审查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4、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要求的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5、本年度牡丹江医学院只招收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能正常参加全日制学习的学生,不予录取。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研究生处在复试后3天内向考生本人发出复试不合格的通知并备案。

九、信息公开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我校执行国家规定招生录取全程所有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牡丹江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开公示。特别是对复试方案、调剂方案、调剂专业、调剂名额、破格复试、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进行公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违反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到各授权学科所在招生学院的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全面、有效地监督复试工作过程,对复试工作不规范的方面及时给予纠正。招生学院安排纪检人员参与在线面试或指定专人参与在线面试,履行监督职能。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导师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提交网络平台,管理员全程监管考生复试并做好过程记录。最终录音录像资料由研究生处保存。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公布复试成绩后的一天内,对复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进行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在复试工作前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内容包括:

1、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采取阅读考生的材料的方式进行,从而掌握考生在攻读硕士研究生以前的政治表现、思想情操和工作等情况。

2、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考生人事档案的审查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因此对通过复试拟录取者,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调往我校研究生处,再由研究生处组织各学院负责人集中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3、人事档案不能转入我校的复试合格考生,根据相关文件,考生应于复试后到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并于规定时间前返还所在单位审批同意的协议,最终录取形式以协议为准,逾期不再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十二、录取

1、按照教育部“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根据复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待录取。对考生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根据实际情况并请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处同意后,学校内部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数可作适当调整。

3、根据待录取名次顺序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并依据确认情况依次录取。

4、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教育部批准才能进行录取。

5、我校将按照2021年国家及省里有关文件精神确定考生录取类别及学费收缴。

6、学校确定录取后,将尽快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十三、体检

所有录取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因新冠防疫要求考生不能到校参加复试的影响,经研究决定复试阶段体检以考生出具由国家承认的三级医院2021年4月以后出具的常规体检报告为准,待正式开学后学校再委托附属红旗医院体检科开展2021年硕士研究生的体检工作。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对患有重病、传染病、精神病或未参加统一体检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十四、疫情处置预案

复试期间各部门应严格按照《牡丹江医学院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疫情防控得关键环节要重点布置,对复试各环节进行逐一对比,排查风险点,杜绝隐患。复试期间一旦出现疑似感染事件,必须严格按照省、市、校各级部门颁布得规章制度进行处置。

十五、联系方式

1、研究生处网站:http://www.mdjmu.cn/yjsc/

2、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传真):0453-6984041 ***********

3、联系人:冯老师

4、邮编:157011

本方案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并报黑龙江省教育厅备案。

牡丹江医学院研究生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