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的要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药学本科毕业生设置论文答辩环节。鉴于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近年来药学专业实际情况,仅依靠药学院教师无法完成毕业论文指导相关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药学专业论文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牡丹江医科大学校本部及直属附属医院(药学院教师不需要参加遴选)。
二、遴选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政治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3.原则上应具有实际教学、研究工作经验,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4.具有相关专业的学科背景或从事与药学相关工作的人员。
三、工作职责
(1)负责指导学生做好论文选题、如何查阅文献、如何组织调研、如何查重等论文撰写相关工作。
(2)指导教师在整个毕业论文写作环节中,应将指导工作贯穿始终,按学院对毕业论文完成的时间安排,检查、督促学生按时开题,并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各阶段任务。
(3)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认真审阅,从内容、格式等方面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根据修改后论文质量,有权决定学生是否可以参加论文答辩或是延期答辩。
(4)答辩:参与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对学生的论文答辩进行点评和打分
四、费用标准
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经费标准:
教师指导毕业论文,每生按18周计算,每周4学时,每学时按学院实验课标准计酬金。若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该生论文(设计)需重新撰写,不再另计指导费等。
2.毕业论文(设计)评阅费按每生20元计发。
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费按每生20元计发。
五、报名要求
有意申请的老师请填写《牡丹江医科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指导老师遴选申请表》(附表1),扫描成PDF版后于2024年10月25日发送至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指定邮箱。邮箱地址:cjxy10229@163.com
联系人:曾老师、付老师
联系电话:0453-6984304
牡丹江医科大学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