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医科大学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缴纳学费的声明

作者: 时间:2025-04-07 点击数:


  一、牡丹江医科大学严格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财政厅的相关文件精神,学生学费统一由牡丹江医科大学财务处负责收缴,学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行收缴学费。

 

  二、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学校按学年度收缴学费,学生仅需根据不同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当年学费即可。学校不存在要求学生一次性缴纳全部学费的情况。

 

  三、若学生因个人原因轻信或误信中介机构,导致学费无法顺利上缴学校,并因此引发无法学习、无法毕业等相关问题,学校对此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声明。

 

 

 

牡丹江医科大学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

二五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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