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起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规定,结合学校党员管理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
通过对党员进行《党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总要讲话精神的教育,促进党员增强党性,不断提高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同时,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使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民主评议党员应遵循的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坚持党员标准,摆事实讲道理,不搞上纲上线。
2.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平等的原则。无论党员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在党员标准面前人人平等,在民主评议中一视同仁。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把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带领群众艰苦奋斗,真抓实干,在教学、科研、管理、医疗等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
3.是否自觉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正确处理学院、部门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主动做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4.是否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和决定,严守党纪、政纪,遵守各项制度、尊重社会公德,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是否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自觉树立和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
1.调查摸底,掌握党员队伍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确定评议的重点,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
2.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和有关文件,对党员进行党性观念教育,明确要求,增强党员参加评议的意识。
3.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明确评议内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做好自检并形成书面总结。
4.召开党小组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标准,由党员认格,党支部评格、上级党组织定格。
5.组织党员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6.通过民主评议,对合格党员给予表扬和鼓励,通过评选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
五、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
2.学院党总支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民主评议党员细则”,党支部每年要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民主评议党员要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公示方式征求群众意见,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
4.党支部考察要形成定格意见,并同本人见面。组织处理要确保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理,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逐级审查批准。
5.结合评议结果,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每年的12月底前上报“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