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
组 长:王和仁
副组长:关红军
成 员:刘凤海 荣胜忠 谷红梅 杨勇 赵福阳 刘冬雪 刘飞
2.面试组:
组长:关红军
成员:刘凤海 荣胜忠 谷红梅 杨勇
秘书:吴越
2.疫情防控工作组
组长:王和仁
成员:关红军 刘凤海 赵福阳 刘飞 刘冬雪
3.纪委监察组
孙延斌
面试组负责本学院复试的具体工作。疫情防控工作组和纪委监察组负责研究生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协助提供面试教室场地、仪器设备调试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复试期间保密、校园安全稳定及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复试考场教室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转,保障复试期间水电正常供应。
以上工作组的成员由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的研究生导师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凡是参加复试各环节工作的工作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书。
二、复试成绩要求
1.初试成绩须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
2.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
三、复试材料的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复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线上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入学时将原件上交学院进行复核。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直至录取资格。
此项由研究生处指导安排,具体工作内容安排可登录我校官网查询。
四、复试形式及安排
1.复试形式
按照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指示,结合牡丹江地区及我校实际情况,决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取以现场复试与线上远程复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以现场复试形式为主,以线上远程复试为辅,相同轮次复试形式保持一致。线上考试要求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工作安排
1、遴选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的研究生导师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复试笔试命题阅卷组和复试面试专家组。参加复试各环节工作的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书,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笔试命题阅卷组由各学科负责人带领完成,负责本学科复试笔试的命题、阅卷和评分标准制定工作。
3、复试面试专家组设立为一组,专家组负责复试面试工作,并设有组长主持本组面试工作,小组成员原则上应是研究生导师,人数不得少于5人,面试过程中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
4、复试面试专家组还另设专职复试秘书,配合组长开展工作,做好成绩的统计和记录工作,协助组长审核认定考生身份,组织考生候场、进场复试,以及整理复试评分和记录考生作答情况,采取网络复试时还需负责远程复试系统的运行工作。
5、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保证复试期间考生和复试专家在“双盲”的状态下完成复试全流程,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6、复试面试试题应满足复试需要,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不同轮次间试题不应重复。复试面试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复试面试应采取随机题目的考核方式进行,随机题目应提前命制若干套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使用过的题目应妥善保存不再使用。
7、加强复试专家组及工作人员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明确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8、做好考生考前的政策咨询和纪律宣讲工作,强调复试考试纪律,要求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网上远程复试考前应有专人对考生所在场所进行检查,符合标准方可参加复试。
9、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10、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复试分为专业课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面试两部分。
11、复试考核时间全程不低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说能力面试考核时间不低于10分钟。
12、专业课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考试题目应分为基础知识考核、应用能力考核、实践技能考核等若干部分,其中本专业基本理论的考核不应低于30分。实践技能考核,考核方式以问答形式进行,分值不应低于30分。
13、外语听说能力面试满分50分,与专业课综合素质面试同时进行,面试内容原则上应分为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两部分。
复试考察范围和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