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工作对象 |
工作人员 |
备注 |
3月10日-3月14日 |
导师作指导审阅研究生学位论文,对研究生培养计划、学位论文完成情况、论文质量及格式、发表学术论文及学术诚信是否达到要求等全面审核指导。 |
2025届护理硕士毕业研究生 |
全体护理研究生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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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3月24日 |
组织校内论文评审(由导师负责为学生请2位校内专家评阅论文,一位临床专家,一位统计学专家,要求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
2025届护理硕士毕业研究生 |
全体护理研究生导师、 评审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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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4月7日 |
开展预答辩工作。预答辩未通过者取消本年度答辩资格,延期毕业。 |
2025届护理硕士毕业研究生 |
预答辩评审专家、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培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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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4月10日 |
预答辩通过后,继续根据预答辩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未达到要求则不予提交进行校外盲审。在此期间进行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
2025届护理硕士毕业研究生 |
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培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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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前 |
学位论文须提交至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要求为:电子稿PDF匿名版一份、PDF署名版一份,WORD署名版一份 |
2025届护理硕士毕业研究生 |
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培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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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 |
学位论文初检。提交送外审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不再返回修改,直接送至外校盲审 |
2025届护理硕士毕业研究生 |
研究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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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 |
学位论文复检。初检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学位论文,须再次提交至系统,文件命名要求同初检。 |
2025届护理硕士毕业研究生 |
研究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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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至5月12日 |
学位论文按照《牡丹江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实施办法》(牡医政发〔2022〕86号)统一送审。 |
2025届护理硕士毕业研究生 |
研究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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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之前 |
答辩资格审查 |
2025届护理硕士毕业研究生 |
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培养科、评审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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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至5月16日 |
组织专家对培养学院答辩资格初审结果进行抽检 |
2025届护理硕士毕业研究生 |
研究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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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至5月17日 |
发布《牡丹江医科大学2025届夏季毕业硕士研究生具备答辩资格人员名单》,未在此名单上的人员不具备答辩资格,参加答辩为无效答辩 |
2025届护理硕士毕业研究生 |
研究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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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前 |
各答辩组须将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拟答辩研究生情况、答辩时间、地点等内容填写至系统 |
2025届护理硕士毕业研究生 |
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培养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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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至6月9日 |
正式答辩 |
2025届护理硕士毕业研究生 |
答辩专家、分学位评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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