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研究生培养实施中期考核制度,具体办法按照《牡丹江医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水平考核实施办法》执行,现将2023级研究生中期水平考核作如下安排:
1.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指导下,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综合考虑相关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及研究生人数成立相应的“研究生中期水平考核评审专家小组”。
2.中期考核对象:2023级全体硕士研究生
3.中期考核时间:2025年6月23日—7月4日,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组织学科在此时间段内自行选择中期考核汇报日期。
4.考核内容:根据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中期考核包括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课程学习、科研能力、教学能力、实践技能以及课题研究的进展等。
5.具体要求:
①各中期考核小组须在上述学校规定的时间截止前自选时间、地点进行考核,中期考核汇报形式应为现场进行;
②各学院根据各学科中期考核汇报时间须在6月20日前将《牡丹江医科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审组组成情况表》、《2023级研究生中期水平考核日程安排表》提交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③中期考核要求考核与汇报相结合,研究生须准备15分钟左右PPT进行汇报,专家组对汇报内容进行指导评审。
④研究生处将选派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所报日程表及课题中期汇报时间地址进行监督、抽查;
⑤在中期考核中,各培养单位要对研究生原始实验记录认真检查,硕士研究生导师应在原始记录的相应日期页码中右上角检查签字,并作为中期考核综合评定的重要依据;
⑥由研究生培养学院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审核导师对研究生开展科研工作经费投入情况,审核合格后打印《牡丹江医科大学研究生科研经费使用情况说明表》,并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存档;
⑦中期考核过程中应如实填写《硕士研究生培养手册》相关内容;
⑧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对研究生汇报过程留存照片或影像资料,连同其它有关材料一并存档,用于今后学科与学位点评估或其他相关检查;
⑨考核完毕后请于7月5日前将《牡丹江医科大学2023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结果汇总表》填报送至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签字盖章后报送至综合大楼14楼研究生处1410办公室。
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报送具体操作步骤按照去年进行。
不明事宜,请致电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2121
联系人:马微
牡丹江医科大学研究生处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