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27 点击数:

各教学部门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3号)要求,黑龙江省教育厅启动了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遴选推选工作,在各市地、行业系统、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推荐人员中经严格评审,最终推荐2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上报教育部,现将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我校将根据文件要求向黑龙江省教育厅推荐1名候选人,请各教学部门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每部门最多推荐1人,于5月31日中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330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5月27日

牡丹江医科大学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中国.黑龙江.牡丹江.爱民区通乡街3号邮编:157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