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牡丹江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21年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04 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牡丹江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组织我校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21年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条件

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申请结题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1.研究时间在1年以上。

2.项目组成员限定在5人以内,涉及学生参与研究工作的课题原则上限定在7人以内。

3.提交的结题材料真实、完整。

二、结题材料

1.研究成果可以是论文、教材、著作等公开出版物,不同形式的成果要突出其特色和质量。提交教学研究论文(中国知网,万方数据、重庆维普三大检索机构收录期刊,其余期刊无效)。重点项目3篇以上,其中主持人为第一作者至少1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般项目2篇论文以上,其中主持人至少1篇国家级期刊发表论文;培育项目主持人1篇以上论文。

2.项目主持人必须有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项目组其它成员必须有相关研究成果。未参与研究和未取得相关成果的项目组成员将不予认定,需在结题报告填表时删除。要求有项目实际运行过程材料。成果在研究周期内且须注明校级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3.每项课题应提交一份研究报告,一份研究活动纪实材料,一份推广应用证明。

4.项目申请延期及项目组成员变动,需由项目负责人提前一年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杜绝临时变更项目组成员。成果享有权以结题时课题组成员为准。

三、装订要求

1.以结题验收材料页作为封面,采用浅蓝色云彩纸,A4纸双面装订(立项申请书原件除外),各条目单独起页,整体格式规范统一。

2.结题文件内容以项目研究时间为序排列:

(1)封面(见附件1)

(2)目录页(见附件1)

(3)立项申请书(含原件一份)

(4)研究活动纪实材料(包括调查问卷、调查报告、课题相关课件、活动照片等,限定10页以内)

(5)成果复印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

(6)研究报告(见附件2)

(7)推广应用证明(需加盖本部门公章)

(8)结题报告书(三份均需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见附件3)

(9)项目调整申请表(见附件4)

3.以上材料一式三套(教师发展中心、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各存档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一个文件(PDF完整版),电子版命名:姓名+2021校结题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材料上报截止时间:6月21日

2.材料上报地点:办公楼328室

3.联系人:张春军

4.联系电话:13604834898

5.电子信箱:715020274@qq.com

附件1:结题验收封面及目录

附件2:研究报告参考格式

附件3:结题报告书

附件4:项目调整申请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6月4日

牡丹江医科大学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中国.黑龙江.牡丹江.爱民区通乡街3号邮编:157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