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的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全校教师践行“四个相统一”、当好“四个引路人”、争做“四有”好老师,发掘师德典型,培育浓厚教书育人正能量,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评选牡丹江医学院师德建设先进集体3个,师德先进个人10人。择优推荐3人至牡丹江市教育工委参加师德楷模评选,择优推荐1个集体和1个师德先进个人至省教育厅参加全省师德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
二、评选对象
各部门和在编在岗教师。
三、评选条件
参见黑龙江省师德先进集体评选条件(附件1)和黑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附件2)。
四、评选程序
1.各部门推荐。坚持“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符合评选条件的有典型案例或事迹的集体和教师可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初步审核后报教师发展中心,每部门最多可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人。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对各部门推荐的师德先进集体和师德个人进行评选,从中评选出3个牡丹江医学院先进集体和10个牡丹江医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择优推荐3人至牡丹江市教育工委参加师德楷模评选,择优推荐1个集体和1个师德先进个人至省教育厅参加全省师德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
3.对遴选和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加强领导,做好推荐评选的各环节工作。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在教师中形成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2.各部门在推荐过程中,严格按名额推荐,学校评选出的师德先进个人原则上要求一线教师不低于推荐名额的80%;管理人员不高于20%;
3.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推荐活动。坚持“民主推荐、公开评选、择优评定”的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4.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要以事迹为基础,向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或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倾斜;
5.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有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个人和集体取消本次申报资格;
6.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要真正把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在教书育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师德典型推选出来。通过推先树优,充分展现我校优秀教师精神风貌和先进事迹,自觉加强师德建设,提升教书育人、管理服务的素养和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高水平大学。
六、奖励办法
1.授予牡丹江医学院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证书,进行表彰。
2.学校将评选结果作为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干部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材料要求
请于2021年9月7日下班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和纸制版报教师发展中心。
1.《牡丹江医学院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3)或《牡丹江医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4)一份;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一份。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凯军 金丽娇
联系电话:0453-6984237,0453-6984476。
附件:1.黑龙江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2.黑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3.牡丹江医学院师德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
4.牡丹江医学院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