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06 点击数:

各部门:

 

为适应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项目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从更广范围内遴选优秀人才参与项目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启动评审专家库成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遴选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领导,坚定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学术水平高,勇于创新,在高等教育领域有突出成就或较大贡献的学术成果;

3.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遵守学术规范,无违纪违法记录;

4.年龄在57周岁以下(部分高水平专家可放宽至58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含副高)的人员。

(二) 必要条件(近5年)

除基本条件外,还需至少具备以下1项条件。

1.近5年获得过国家或省级教学成果奖、教育科研成果奖;

2.近5年获得过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称号;

3.近5年具有省级及以上教育科研类、教学类项目评审专家身份;

4.近5年主持并完成省级及以上教研或教育科研项目;

5.近5年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其成果被省级及以上领导或市级机关采纳。

二、推荐、遴选专家范围

1.自愿申请及预推荐。

2.直接推荐:党委书记;校长;教学副校长;科研副校长;教务处负责人;科研处负责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学生处负责人;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3.限额择优推荐:不分管教学(科研)的副校长1人、优秀二级学院 (系部)院长5人、优秀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副主任)5人。

、材料提交

1.以部门为单位进行推荐。

2.5月9日前请各部门将每位申请人自愿填写的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1)及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评审专家汇总表(附件2)以电子版“报送部门名称+专家推荐”命名文件夹发送至信箱:715020274@qq.com,纸质版材料(本人签字)报送地址: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高教研究科(办公楼328室),联系人:张春军,联系电话:13604834898。

 

附件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评审专家申请表》

附件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评审专家汇总表》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3年5月6日


                                                       

                                

 

牡丹江医科大学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中国.黑龙江.牡丹江.爱民区通乡街3号邮编:157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