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牡丹江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23年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07 点击数:

各部门:

根据《牡丹江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组织我校校级教 育教学改革项目2023年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条件

1.项目研究周期在1年以上可以结题,培育及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二年(加上延期)不超三年,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三年(加上延期)不超四年。

2.研究成果可以是论文、教材、著作等公开出版物,不同形式的成果要突出 其特色和质量。提交教学研究论文(中国知网,万方数据、重庆维普三大检索机 构收录期刊,其余期刊无效)。重点项目3篇以上,其中主持人为第一作者至少 1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般项目2篇论文以上,其中主持人至少1篇国家级期刊 发表论文;培育项目主持人1篇以上论文。

二、材料要求

1.项目主持人必须有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项目组其它成员必须有相关研究成果。未参与研究和未取得相关成果的项目组成员将不予认定,需在结题报告填表时删除。要求有项目实际运行过程材料。成果在研究周期内且须注明校级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每项课题应提交一份研究报告,一份研究活动纪实材料,一份推广应用证 明。

3.项目申请延期及项目组成员变动,需由项目负责人在课题研究周期到期前一个月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申请延期只限一次,杜绝临时变更项目组成员。成果享有权以结题时课题组成员为准。

三、装订要求

1.以结题验收材料页作为封面,采用浅蓝色云彩纸,A4纸双面装订(立项申 请书原件除外),各条目单独起页,整体格式规范统一。

2.结题文件内容以项目研究时间为序排列:

(1) 封面(见附件1)

(2) 目录页(见附件1)

(3) 立项申请书(含原件一份)

(4) 研究活动纪实材料(可提供调查问卷、调查报告、课题相关课件、活动照片等,限定10页以内)

(5) 成果复印件(封面、版权页、 目录、正文)

(6) 研究报告(见附件2)

(7) 推广应用证明(需加盖本部门公章)

(8) 结题报告书(三份均需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见附件3)

(9) 项目调整申请表(见附件4)

3.以上材料一式三套(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各存档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一个文件(PDF完整版),电子版命名:姓名+2023校结题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材料上报截止时间:11月20日

2.材料上报地点:办公楼328室

3.联系人:张春军

4.联系电话:13604834898

5.电子信箱:715020274@qq.com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3年11月7日

牡丹江医科大学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中国.黑龙江.牡丹江.爱民区通乡街3号邮编:157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