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双师型教师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1-14 点击数:

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规范认定、培养与管理,促进我校师资队伍结构更加优化,现组织开展双师型教师专项调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条件

双师双能型教师:指高等学校中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课教师:

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

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成果鉴定达到同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

二、填报要求

1.本表今年开始常态化填报,请注意数据的连续性,应填尽填。

2.填报附件1:双师型专任教师情况(时点)时需注意单位号不用填。在“具备双师条件”的一栏的三个下拉选项中,选择第一项的教师,需要同时填报后面的发证单位和发证时间,否则数据无法上传。

3. 请各部门在填报的同时,按照双师型教师的定义和标准,认真排查本部门教师,是否存在附件 4:双师型教师名单中没有收录的情况。如有,请及时补充填报相关信息。

4.上报时间:11月16日下班前将附件1、附件2发送到邮箱879361577@qq.com ,电话:2009。

附件:

1.双师型专任教师情况(时点)

2.教师企业实践情况(学年)

3.分专业专任教师数量情况(含双师型教师数)

4.双师型教师名单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3年11月14日




牡丹江医科大学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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