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牡丹江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组织我校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24年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标准
理论成果结题标准:重点项目需围绕研究内容在核心期刊、中国高教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发布的医学教育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黑龙江日报》等同级别影响力的报刊发表相关理论成果1篇;一般项目需围绕研究内容至少发表国家级教研论文1篇,或省级教研论文2篇;培育项目需围绕研究内容至少发表省级教研论文1篇。
实践成果结题标准:能体现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推广应用价值、在学校或行业产生示范引领效应的佐证材料,或取得与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校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或提供实践成果在相关高校、行业等一定范围内公开讲座、具有重要推广意义的佐证材料,或通过专家评审和公开答辩。
二、材料要求
1.项目主持人必须有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项目组其它成员必须有相关研究成果。成果在研究周期内且须注明校级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要求有项目实际运行过程材料。
2.每项课题应提交一份研究报告,一份研究活动纪实材料,一份推广应用证明。
3.项目申请延期及项目组成员变动,需由项目负责人在课题研究周期到期前一个月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申请延期只限一次,杜绝临时变更项目组成员。成果享有权以结题时课题组成员为准。
三、装订要求
1.以结题验收材料页作为封面,采用浅蓝色云彩纸,A4纸双面装订(立项申 请书原件除外),各条目单独起页,整体格式规范统一。
2.结题文件内容以项目研究时间为序排列:
(1) 封面(见附件1)
(2) 目录页(见附件1)
(3) 立项申请书(含扫描盖章页)
(4) 研究活动纪实材料(可提供调查问卷、调查报告、课题相关课件、活动照片等,限定10页以内)
(5) 成果复印件(封面、版权页、 目录、正文)
(6) 研究报告(见附件2)
(7) 推广应用证明(需加盖本部门公章)
(8) 结题报告书(三份均需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见附件3)
(9) 项目调整申请表(见附件4)
3.以上材料一式三套(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二级学院、项目负责人各存档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一个文件(PDF完整版),电子版命名:姓名+2024校结题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材料上报截止时间:12月12日
2.材料上报地点:办公楼328室
3.联系人:张春军
4.联系电话:13604834898
5.电子信箱:715020274@qq.com
附件1:结题验收封面及目录
附件2:研究报告参考格式
附件3:结题报告书
附件4:项目调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