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十五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1-12 点击数:

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黑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引导我省各级各类教育领域加强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的理论、政策及实践研究,推动我省教育评估监测事业科学发展,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紧密围绕国家、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领域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热点难点问题等研究制定了学会“十五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并启动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与类别

  申请人可以围绕学会“十五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自拟题目,也可以在选题指南以外结合工作岗位实际拟定题目。课题选题必须属于教育科研领域,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每项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最长不得超过3年。

  学会“十五五”规划课题主要设置三类: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各类别课题立项数量将根据评审排名情况讨论确定。同时设置部分基金课题,学会对评审排名靠前的部分课题给予一定的研究经费资助,具体资助比例和额度需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确定。

  二、申报要求

  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的主持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一般课题的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学位。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有在研教研项目主持人可以兼报。根据课题选题和研究工作需要合理确定课题组成员,原则上每项课题的参加人不得超过10人(不含主持人),排名顺序不能随意调换,严禁挂名现象,同时,要注意避免因个别人员退出,影响课题研究进度情况。本次课题申报为限额申报,每个部门限报2项。

  通过学会评审并给予立项的课题组需注册为学会的课题组团体会员,并缴纳1000元会费。研究期限内可以推荐1篇研究成果免费参加学会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

  三、材料上报时间及地点

  每项课题需提交纸质版《立项申请表》(附件2)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并提交pdf版电子稿(内容须与纸质版一致)。推荐部门需附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汇总表》(附件3)1份,并提供word版电子《汇总表》。纸质材料经所在部门审核后由部门统一交至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办公楼325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fzxgjyj@126.com,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付佳、张春军,电话:2015。


  附件 1: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十五五”规划课题选题指南

       2:立项申请表

       3:汇总表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6年1月12日


牡丹江医科大学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中国.黑龙江.牡丹江.爱民区通乡街3号邮编:157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