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相关要求和2026年全国及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服务教育决策和指导教育实践作用,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启动高等教育2026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课题分类及研究要求
本年度高等教育领域设立5类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每人限申报1项课题。
1.设立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教育年度重点课题(以下简称“年度重点课题”)。请申报者聚焦高等教育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基于全省高等教育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确定研究题目,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鼓励开展反映教学改革需要的教育信息化、人工智能等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注重研究可复制、可推广的教育经验。
2.设立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教育年度一般课题(以下简称“年度一般课题”)。请申报者结合自身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立足教育教学的理论、方法和应用创新,体现申请人的学术素养,围绕对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和学术创新具有支撑作用的一般性问题、对于推动教育教学发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一般性应用问题开展研究。
3.设立省教育科学规划高等教育年度青年专项课题(以下简称“年度青年课题”)。旨在加强对我省教育科研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比较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
4.设立省教育科学规划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重点课题(以下简称“就业专项课题”)。课题设选题指南(详见附件5),作为课题研究的参考方向和范围,申请人可围绕选题指南自拟题目。课题结题要求与年度重点课题一致。
5.设立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科学研究基地专项重点课题(以下简称“科研基地课题”)。课题题目及研究内容需要与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研究方向基本一致。课题结题要求与年度重点课题一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年度重点课题、年度一般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年度青年课题申请人要求35周岁以内,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就业专项课题申请人应为高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师(专、兼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教育科研基地课题申请人应为教研基地团队成员,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和曾撤销过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
3.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第二参加人不得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
4.已承担在研教研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5.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意识形态问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没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申报部门负责审核把关。
三、材料要求
1.纸质材料
(1)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一式3份(纸质只需提交前两页,A4纸正反面打印),课题主持人所在部门签字盖章(第2页左侧处)。
(2)承诺书与推荐人意见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无推荐人信息保持原页即可。
2.电子版材料
(1)《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以申请人姓名+审批表命名文件)。
(2)《课题盲审活页》(以申请人姓名+盲审表命名文件)(附件2)。
(3)《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以部门+汇总表命名文件)(附件3)。
3.就业专项课题正常提交材料同时实施网络平台申报,平台申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1.课题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2.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3.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意识形态问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4.立项申请审批表内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数量、级别等是课题立项评审时的重要参考和结题时必须达到的要件。
五、限额要求
年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各教学部门限额详见附件4;年度青年课题、就业专项课题每教学部门各限报1项;科研基地课题由基地负责推荐申报。
六、材料报送
以上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不受理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过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地址: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办公楼325室),发送电子版至邮箱:jfzxgjyj@126.com,联系人:付佳,张春军,联系电话:2015,2499。
附件:
1.课题立项申请审批表
2.课题盲审活页
3.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
4.课题立项申报限额表
5.就业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