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26年度下半年结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9-23 点击数:

各部门: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稿)》(黑教科规办〔2021〕13号)要求,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现组织开展2026年下半年课题结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达到《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结题成果要求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可申请结题。本次受理课题的结题时间(以立项通知书或变更表为准)应为2026年10月-12月内。预计不能结题者,务必提交延期申请。所有省规划办课题均需按期结题,提前结题和延期结题必须提交变更申请表。

  二、结题标准

  重点课题:指导实践的课题研究,其主要研究成果在院校内初步应用推广(提供采用应用证明),至少公开发表2篇系列论文;服务决策的课题研究至少有1项调查报告、研究报告或决策建议等成果被县处级以上部门采纳和应用(提供证明),至少公开发表2篇系列论文;理论探索的课题研究,完成1部学术著作或至少公开发表2篇系列论文(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

  三、结题材料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必须是自课题审批通知书下达日起课题组成员完成的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的研究成果。

  2.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研究成果在出版、发表时,须标明课题名称、课题类别及课题批准号等信息。

  3.主持人必须有独立完成或署名第一的研究成果,通讯作者不能等同于第一作者。主持人和第一、第二课题组成员必须参与课题主体研究成果的撰写。

  (二)结题纸质材料

  提交《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一式三份,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主持人所在部门签字盖章)。

  (三)结题电子版材料

  1.提供PDF格式完整的电子汇编,必须带页码的目录(按附件2结题格式及要求),包括:(1)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2)已备案的变更表(无变更可不用);(3)立项通知书;(4)课题申报·评审书;(5)课题研究报告;(6)课题调研报告;(7)发表的专著(书皮、版权页、目录等)和论文(刊名页、目录页、论文页);(8)采用应用证明(需要加部门公章);(9)课题研究方案;(10)课题开题报告;(11)课题中期报告;(12)课题阶段总结;(13)研究活动纪实材料;(14)成果成效佐证材料材料。PDF命名: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

  2.课题结题汇总表。命名:主持人姓名+汇总表。

  (四)注意事项

  1.填写《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中课题承担单位时,填写牡丹江医科大学。

  2.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课题编号、课题名称、主持人姓名及单位、参与人姓名、单位及排序等信息)需同已备案的变更表内容保持一致,没有变更的需同立项书内容保持一致;结题验收申请审批书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汇总表信息保持一致。

  3.论文要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维普网三网之一可查并提供查询截图。

  保证论文字迹的清晰度,论文正文请选择“PDF打印”的方式下载;著作需提供“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 (网址:https://pdc.capub.cn/) 查询的“图书详情信息”的截图。著作和论文查询,可参照附件2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的规范和要求进行操作。

  4.成果不在课题研究时间内、无课题标识、不在规定查询范围的出版物或论文,不计入结题成果。

  四、材料上报时间及地点

结题材料经所在部门审核后由部门统一交至办公楼325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fzxgjyj@126.com,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付老师、张老师,电话:2015,2499。


附件:1.2026年下半年课题结题验收相关表格

    2.课题结题材料格式及要求

    3.课题管理办法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6年9月23日


牡丹江医科大学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中国.黑龙江.牡丹江.爱民区通乡街3号邮编:157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