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生学院:
按照《牡丹江医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方案》要求,为强化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加强新生学籍注册管理,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办学秩序,现就做好2022年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审查小组,严肃责任落实
遵照《牡丹江医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方案》,各二级学院分别成立审查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审查小组组长。严格执行招生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层层把关,强化履职尽责。
二、入学资格复查内容及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和《牡丹江医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方案》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各学院要对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逐一核查,严格比对,严防冒名顶替。
(一)复查内容
1.审核确定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及学生本人是否一致。
2.复查准考证上的准考证号、照片与学校档案中的信息及新生本人是否一致。
3.复查档案材料是否真实,有无涂改。对于档案中材料内容和照片的粘贴及照片上的骑缝章(或校验章)有错位或模糊不清者应重点复查。
(二)复查要求
1.对复查情况登记造册,形成台账,核查后由核查人签字确认,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审核。
2.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学生辅导员进行详细记录,并保留原始记录作为日后查档依据。
三、完成时限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于11月30日前完成,完成情况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人:邵老师,联系电话:2033。
附件 牡丹江医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