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确保实验教学室安全平稳有序运行,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和牡丹江市公安局有关要求,5月10日,教务处联合保卫处、国有资产处,组织专家开展全校实验室危化品安全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涉及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等教学单位的化学品库房、废弃物暂存处、教学实验室。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重点检查了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情况;危化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落实情况;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分类处置情况;重点部位监控、通风、防盗、防火、防爆设施维护及运行情况;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要求相关单位限期完成整改。


4月28日教务处下发教通〔2024〕2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本次检查是对前期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新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在职能处室与教学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进一步地完善了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制度建设、规范了危化品的台账管理,对历史遗留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做了合理安排。通过科学、规范的严格管理,确保学校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