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发生在2012年,为广受媒体关注的著名影视演员方子哥一家房产合同纠纷案。2012年5月,方子哥夫妇为儿子结婚准备买房。房子三室两厅总价400万元。在买房的迫切需求下,房子的主人李女士(卖方)如约来到了我爱我家中介。并主动出示了两份证件:身份证和房产证。双方最终以420万元成交。三方草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按照协议,方子哥一方(买方)需要交纳20万元定金和11万元中介费。同年6月三方正式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并向卖方支付了20万元定金。在卖方因改名使按揭手续未能办理成功的情况下,买方改付全款。买方分期给卖方个人账户支付房款。等卖方名字改妥后,直接办理网签和过户手续。买方分六次支付给卖方370万元,卖方也向买房给予了房屋产权证。双方约定过户日期是2013年2月22日。但办理前却因卖方涉嫌诈骗已被北京警方进行拘捕而不能办理,同时中介通知房子已被另一拨人抢占。房产证经北京市朝阳区建委核实属假冒伪造。经检察机关查明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卖方拿一套房子做诱饵,让四个当事人上当受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卖方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买方一纸诉状将我爱我家中介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付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重失职而给原告带来的经济损失300万元。本案当中,我爱我家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对出卖人的身份信息未尽审核义务;以及在防范资金的风险方面对当事人未进行充分的提示。故判令我爱我家公司承担120万元的违约责任赔偿款。 提问:合同在履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对方不能履行或预见对方不能履行时的自救方式有哪些? 生活中无论是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还是居间合同,合同纠纷呈现高发复杂和多元化的态势,究其原因,除有部分当事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外,某些居间服务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甚至是一些违法违规的行为,是这类纠纷产生的最根本原因。双方签订了合同,也就意味着要按照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履行合同时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守信用、讲实话、办实事,要有善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相互配合协作,以利合同更好地履行。由于当事人的疏忽,合同履行时存在问题,应以公平合理的原则,采取补救措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条款加以解决。也希望大家能通过这起案件有所警惕,具备契约精神的同时,在履行合同时不要过于心急,要看准、看细、看清,认真阅读合同中的条款。 在知识讲授完成后通过课堂互动来检验学生的知识掌握情况。利用学习通平台对案例内容进行反馈,进行课下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