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2022年度黑龙江省
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举办2022年度黑龙江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的通知”要求,学校现组织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报名工作(免费培训),培训通过“创业汇”平台线上方式授课及考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实验动物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饲养人员、动物实验人员及从事与动物实验相关的科研人员、研究生、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福利伦理委员会成员等。
二、培训内容
按照《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考试大纲》要求,培训内容包括实验动物法律、法规、福利伦理,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基本知识,实验动物设施管理、生物安全等(培训课程表详见附件1)。
三、培训工作安排
1.报名及培训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8月5日
学习时间:2022年8月8日—8月10日
考试时间:待定
2.学时及考试安排
安排培训共20学时,培训及考试统一在“创业汇”平台线上进行,培训学习以视频授课方式进行,学习完成后进行线上答题,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明。
3.报名要求
(1)科研人员根据在研课题及近期拟申报研究内容需要,自愿报名参加培训;
(2)参加培训人员需提交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电子版照片、命名为单位简称+姓名(单位统一写“牡医”,如:牡医张三);
(3)填写并提交《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单位报名表》,命名为单位名称+报名表(附件2);
(4)依具个人意愿决定是否填写黑龙江省实验动物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附件3)。
(5)上岗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从业人员不参加本次培训。
以上材料于8月5日上午8:00前发送至邮箱:liuyong@mdjmu.edu.cn。
4.参会方式
(1)电脑端参会地址https://wx.vzan.com/live/page/86C698A20B3F7A15F8B24561D863635A?topicid=1093463155&v=1658886887923。
(2)手机登录二维码
四、相关情况说明
1.依据《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规定,实验动物从业人员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证书有效期5年,过期作废,需重新培训上岗。
2.参加培训人员的手机号码与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报名表中的信息一致,以便技术人员汇总信息。如培训人员超过10%未按时完成网上学习要求,将取消该单位全部培训人员学习资格,故参加培训人员务必按时完成学习任务;培训承办单位通过软件后台对报名培训人员学习、考试情况开展过程监督,未完成学习过程及考试的,不予出具培训合格证明。
3.在开展实验动物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实验动物管理部门将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数量与实验动物工作数量匹配情况,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及动物实验相关质检、管理及科研工作人员(含使用动物进行实验的科研人员、研究生、客座人员,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福利伦理委员会委员等)岗前培训情况。无证人员参与实验动物相关工作或动物实验活动,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4. 报名材料务必于8月5日上午8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5. 所有报名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入群。
五、联系人、邮箱及电话
联系人:刘勇
邮 箱:liuyong@mdjmu.edu.cn
电 话:15004532997
附件
附件1:2022年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课程表
附件2:2022年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单位报名表
附件3:黑龙江省实验动物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
牡丹江医学院科研处
202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