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资助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资助人选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组织我校此类项目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条件
1.“优青基础研究支持计划”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 45 周岁;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性研究的经历,且正式受聘于所在省属高校。
2. 申请人同期只能主持1项或参加2项。
3. 为扩大资助覆盖面,避免重复支持,近三年已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省级及以上研究项目(含在研及已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已入选“龙江战略科学家头雁支持计划”“龙江科技英才春雁支持计划”“龙江学者支持计划”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带头人不能作为负责人参与本计划遴选。
4. 对已获得“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并已正常结题的受资助者,各高校可选择前期研究阶段性成果水平高、项目后续研究发展势头好的择优推荐。(详见附件1)
二、资助名额和资助标准
此类项目限额推荐申报,我校可推荐申报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1项,厅拨付经费为5万元。(详见附件2 )。
三、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填报《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基础研究支持计划”推荐书》(详见附件3,仅需提交电子版),附件3中相关附件材料需附在推荐书之后合并为一个文档。在线填报网址另行通知。
四、申报截日期及材料要求
请有意申报者于2023年9月18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命名为“姓名+课题名称”,连同推荐人员名单(附件4)发送至科研处邮箱mdjyxykyc@163.com。
不明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人:李翰盈 6984356、 荣胜忠 6984155。
科研处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