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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23年度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的通知
加入日期:2023/9/21 08:32:40  查看人数:   作者:

关于举办2023年度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的通知


二级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举办2023年度黑龙江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实验动物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饲养人员、动物实验人员及从事与动物实验相关的科研人员、研究生,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福利伦理委员会成员等。
  二、培训内容
  按照《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考试大纲》要求,培训内容包括实验动物法律、法规、福利伦理,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基本知识,实验动物设施管理、生物安全等。
  三、培训工作安排
  1.报名及培训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截止到2023921下午14:00
  学习时间:2023923日—925培训课表见附件1
  考试时间:待定。
  2.学时及考试安排

   培训共计20学时,在“创业汇”平台线上以视频授课方式进行学习完成后择期进行线上答题考试,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学习网址:https://wx.vzan.com/live/tvchat-1683127577?v=1694680871480(手机端二维码见附件4
  3.报名要求

请有意向参加培训的人员填写2023年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单位报名表》(附件2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电子版照片(命名为姓名+牡丹江医学院+身份证号);依个人自愿填写《黑龙江省实验动物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附件3)上述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发至953265527@qq.com。压缩文件名为姓名+二级学院名称+身份证号”,截止到2023921下午14:00
  四、相关情况说明
    1.依据《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规定,实验动物从业人员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证书有效期5年,过期作废,需重新培训上岗
    2.我校将认真组织实验动物从业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加强培训人员管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集中收集参加培训人员信息,并负责与技术人员进行联系,确保参加培训的人员手机号码与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报名表中信息一致,便于技术人员汇总信息。

    3.如培训人员超过10%未按时完成网上学习要求,将取消我校全部培训人员学习资格;我校通过软件后台对报名培训人员学习、考试情况开展过程监督,未完成学习及未通过考试的,不予出具培训合格证明
  
不明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宋佳芮  15846766787
附件12023年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课程表

附件22023年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单位报名表

附件3:黑龙江省实验动物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

附件42023年度黑龙江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观看链接及二维码


科研处

2023年9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