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
联合基金重点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引导与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原始创新、协同创新,培养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推动我省相关领域、行业、区域原始创新能力的提升,根据省科学技术厅工作部署及《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现面向全校(含附属医院)组织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指南建议应面向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紧迫需求,致力于解决重点产业、未来产业、学科发展等相关领域关键科学问题与“卡脖子”技术难题,提高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水平,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本次指南建议征集领域包括: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人口与健康等五个领域。
二、指南建议要求
1. 科学性。指南建议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导向明确,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应体现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特点,突出原始创新,避免偏向技术应用以及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
2. 包容性。指南建议应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避免指向性过于明显和竞争性不够等问题;要避免过于宽泛,应体现研究的优势和特色,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和相关成果,有较强竞争力。
3. 规范性。指南建议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原则上不超过30字。
4. 安全性。推荐指南建议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科技安全风险,涉密指南需要符合涉密管理要求。
三、推荐要求
1、推荐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并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2、各科研团队/个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指南建议征集工作,对本团队/个人提交的指南进行前期论证、组织凝练,形成指南建议,并填写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重点项目指南模板(见附件)。
四、报送方式和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将指南建议汇总后,于2024年4月8日下午5: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mdjyxyky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24年4月2日
附件:
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重点项目指南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