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批黑龙江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附属医院: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第四批黑龙江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第四批黑龙江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疾病领域/临床专科数量
拟在呼吸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口腔疾病、恶性肿瘤、影像医学、放射与治疗等6个疾病领域/临床专科建设7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具体设置和数量详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
1、省内三级医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申报领域涉及专业的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资格,具有省内一流的临床医学研究设施,具备病例床位资源、生物样本资源和伦理审查条件;
2、在申报领域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优势明显,拥有学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在省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临床专家作为带头人,拥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临床研究人才队伍,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临床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带动我省相关学科的发展;
3、在申报领域临床医学和转化研究能力突出,取得了标志性成果,申报前5年,牵头主持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在学术影响和诊疗技术方面位居省内前列,得到同行公认;
4、联合省内本领域的优势单位,具备建立覆盖省、市(地)、县(市、区)医院紧密协同的研究网络和普及推广网络能力。鼓励疾控机构和从事药物研发生产、动物实验、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基因测序、细胞制备等相关单位参加;
5、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能够对申报的中心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三、相关说明
1、疾病领域/临床专科以重点病种/技术领域划分,每个医疗机构在一个疾病领域/临床专科中只能申报一个重点病种/技术领域;同一所大学隶属的多个医疗机构在同一重点病种/技术领域只能推荐一个机构申报;
2、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我校推荐,向省科技厅报送,评审后认定;
3、为支持重点市(地)的临床科研及诊疗服务能力建设,哮喘、痴呆与认知障碍疾病、颅颌面骨缺损3个重点病种的中心由市(地)科技局组织推荐;
4、网络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请使用本单位管理账号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服务平台(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进入首页上方“科技创新平台”,选择“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栏目在线办理;
5、时间要求:申报系统将于2024年11月2日9:00时开放填报,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2日11:00时,申报单位需要使用医院管理账号进行申报,提交至牡丹江市科技局审核。请申报单位在此日期前完成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刘老师 6984143
牡丹江医科大学科研处
2024年11月4日
附件:第四批黑龙江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拟建疾病领域/临床专科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