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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省卫健委《关于组建黑龙江省卫生健康领域人才专家智库的通知》的通知
加入日期:2025/1/16 11:00:26  查看人数:   作者:

关于转发省卫健委《关于组建黑龙江省卫生健康领域人才专家智库的通知》的通知


贯彻落实2024年全国卫生健康科教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卫生科技人才体系建设,着力打造战略科技人才力量,形成梯次接续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省卫生健康委现组建黑龙江省卫生健康领域人才专家库,为向国家推荐科学家人选、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研究做好人才储备,也为卫生健康领域技术创新和重大决策提供人才支撑。

一、申报范围

面向高等医学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单位。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一)“省级高端卫生健康科技人才智库”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1、2、3必须具备 ;4和5可任选其一):

1.入库专家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师德高尚,诚实守信。行业中能力突出、临床研究业绩显著、领军型优秀人才;

2.具有正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

3.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两院院士,延聘在岗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两院院士、国家级或省部级技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省管专家、获得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奖励或荣誉称号人选;省级及以上各类人才项目,包含院士、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龙江学者、头雁团队、春燕计划等。

5.在国家各类学会、协会担任副主任委员以上的。

(二)“青年卫生科技人才库”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1、2、3、4必须具备 ;5项内容可任选其一):

1.入库专家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师德高尚,诚实守信

2.临床研究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具有一定社会影响

3.申报人年龄限定为40周岁以下(198511日及以后出生)

4.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5.获得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杰出人才、国家杰青、国家优青等人才称号,获得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奖励或荣誉称号人选,省级及以上各类人才项目等人选直接入库。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入选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被开除公职或者永久性取消专业资格的;

3.其他影响其履行专家职责的制约条件。

三、其他要求

1.按省里要求,本次专家推荐按照应报尽报原则,旨在全面摸清我省医疗卫生的人才情况。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2.请符合推荐条件的专家请填写《黑龙江省卫生健康高端和青年科技人才库申报表》(附件1)和《推荐人才专家名单汇总表》(附件2),并由二级学院统一组织收齐后于2025年2月4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主题请标记为“XX学院-卫生健康专家推荐”),逾期不予推荐。


联系人:张平 19845730296

邮箱:mdjyxykyc@163.com


附件:1.黑龙江省卫生健康高端和青年科技人才库申报表

2.推荐人才专家名单汇总表


牡丹江医科大学科研处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