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申请工作,根据《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黑科规〔2025〕2号)规定,和省科技厅《关于申报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一)研究团队项目。以培育一批能够长期植根于龙江,活跃在重点产业发展领域,致力于解决产业发展中的科学和技术问题的研究团队为目标,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科技创新能力强、优势互补、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优秀科研团队,开展多学科交叉和协同创新研究。拟资助10项,资助额度100万元/项。
(二)重点项目。以支撑引领重点产业发展,取得一批原创性、前瞻性、应用性科技成果为目标,支持研究基础好、创新能力强的科技人员及团队,围绕学科发展前沿、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凝练关键科学问题和技术难题,深入系统地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拟资助50项,资助额度50万元/项。
(三)青年项目。
1.青年项目(A类)。以培养和造就一批重点产业发展急需、能够进入国内外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培育更多的青年科技人才进入国家队行列为目标,支持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更高水平基础研究,促进学科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拟资助30项,资助额度50万元/项。
2.青年项目(B类)。以培育一批有望进入国内外科技前沿的优秀科研骨干和科技领军人才后备力量为目标,支持具备较好研究基础和持续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员,进一步提升基础研究的能力水平,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科学和技术问题开展基础研究。拟资助100项,资助额度15万元/项。
3.青年项目(C类)。以培养、稳定和储备科技人才队伍为目标,支持科研起步阶段,未承担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的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独立主持项目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快速成长,以及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拟资助200项,资助额度10万元/项。
(四)联合基金项目。发挥省自然科学基金的引导作用,放大基金规模,设置联合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重点项目拟资助56项左右、资助额度50万元/项,培育项目拟资助929项左右、资助额度10万元/项。
(五)试点资助项目。
1.非共识项目。鼓励重大原创性、交叉学科创新,支持科研人员挑战传统科学范式,开展具有不确定性和颠覆性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的原创研究和探索研究。主要支持聚焦量子科技、氢能、核聚变能、第六代移动通信、人工智能、脑机接口、生物前沿等前沿领域开展问题驱动型研究。拟资助10项,资助额度20万元/项。
2.在读博士生项目。创新青年科技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等八所高校开展试点,支持30周岁以下高年级在读博士研究生开展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加快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拟资助60项,资助额度5万元/项,执行期2年。
除在读博士生项目外,其他类型项目执行期均为三年。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行、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课题)或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经历;
2.申请人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是依托单位在职在岗人员或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六个月,不得通过兼职单位申报,依托单位应据此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3.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黑科联发〔2022〕28号)规定,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项目、青年项目(A类)、重点项目和联合基金重点项目时,科研人员作为负责人同期申请和承担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科研人员同期作为参与人员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科研人员作为负责人同期申请和承担同一类科技计划项目不能超过1项,当年执行期满且已履行完相关程序待会议验收的项目不计入统计范围;申请青年项目(B类、C类)、非共识项目、联合基金培育项目时,科研人员曾主持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均已通过结题验收,同期申请(含参加)基金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
4.参与人与申请人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人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2个。
5、原则上凡各级各类项目(包括所有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及校级科研立项)超期未结题者,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申请人申报此项目。
6、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未受到科研失信惩戒或已解除惩戒措施,正处在科研失信惩戒期的人员不能作为项目申请者或项目组成员申请或参与本项目。
7、近3年之内(2024-2026年)有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8、不可使用已经立项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申报本项目,不可使用已申报本年度其他类型项目且未公布立项结果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申报本项目。
(二)各类项目申请条件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申请不同类别基金项目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团队项目。
单位推荐项目应全部来源于省内企业技术需求。
(1)研究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队伍,具有合理的专业、年龄和梯队结构,包括团队带头人1人,研究骨干不多于5人;
(2)团队带头人作为项目申请人,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58周岁,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主持过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本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
(3)研究骨干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其中50周岁以下者不低于研究骨干总数的五分之二;
(4)项目研究内容应突出我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其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够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重点项目。
单位推荐项目应全部来源于省内企业技术需求。
申请人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58周岁,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在本领域具有较高活跃度和学术影响力。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和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必须由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
3.青年项目。
(1)青年项目(A类)。申请人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42周岁(女性未满45周岁),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已取得较突出创新性成果,具有较高基础研究水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企业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单位推荐项目来源于省内企业技术需求比例不低于70%。
(2)青年项目(B类)。申请人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38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且取得较好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单位推荐项目来源于省内企业技术需求比例不低于50%。
(3)青年项目(C类)。申请人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35周岁(女性未满38周岁),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未主持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单位推荐项目来源于省内企业技术需求比例不低于50%。
4.联合基金项目
单位推荐重点项目应全部来源于省内企业技术需求。单位推荐培育项目来源于省内企业技术需求比例不低于50%。
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培育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将在项目实施期内退休的科技人员(包括延聘人员)不得申报。
5.非共识项目。申请人(被推荐人)当年1月1日年龄未满60周岁,应当为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一线科研人员,至少由1名推荐专家推荐。推荐专家应当具有杰出学术成就和广泛的国际影响力;应当科学素养深厚,视野开阔,具有前瞻性思维和跨学科见解;应当近三年主持过国家级科研任务;应当为在我省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国家实验室主任、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以及我省具备同等科研水平的领域专家。
6.在读博士生项目。申请人应尽可能确保在校期覆盖项目执行期,以保证项目研究顺利开展。在项目结题前,如果负责人已博士毕业且继续在省内依托单位工作,可将项目变更至新的依托单位;如果负责人已博士毕业但不在省内依托单位工作,应当及时终止。
(三)其他有关要求
1.申请研究团队、重点项目、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及其它类别产业需求类项目,应将技术需求来源企业(应为省内企业)作为合作单位联合申报。
2.申请项目中有合作单位的,依托单位应当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法律责任等。可参考合作协议模板(附件6)拟定。
三、申报要求及说明
(一)申请指标限额
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我校各类计划限定推荐数待定,后续会补充发布。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限制获得资助次数说明
1.研究团队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1次资助。
2.重点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资助累计不超过2次。
3.青年项目遵循向上原则,曾获得资助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A类,包括原杰出青年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青年项目,青年项目(B类,包括原优秀青年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青年项目B类和C类。
4.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培育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资助累计均不超过2次。
5.在读博士生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1次资助。
(三)形式审查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1.申报内容或条件不符合申报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研究内容与申报指南不符,或研究内容与企业技术需求不匹配;
2.申报书填写内容不全,包括申请项目名称填写不全;
3.可研报告文件名、文件内容中出现依托单位名称或项目申请人姓名,或合作单位名称、参与人员姓名等敏感信息;
4.申报书、可研报告、附件材料中出现涉密或敏感信息;
5.附件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线上申报。项目申请人通过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经依托单位在线审核推荐,不需要报送纸质项目申请书。网络系统开放时间为2026年4月7日9:00时,全天24小时均可申请(含星期六、星期日)。
我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2日早8点,届时请项目申报人完成网报,同时各二级学院/部门须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1,暂时使用2025旧版本,系统开放后请老师务必自行下载替换新模板)”和“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未提交材料的教师(学院/部门)视为自动放弃申报,不能参与后续校内初评!!!
(二)规范填报。项目申请人填报申请书务必认真研读“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2),按照指南填写申请书,指南后附申请书撰写要求,涉及所有项目类型!
(三)伦理审查。涉及医学/动物伦理审查的项目需完成相应审查。医学/动物伦理审查将于校内评审结束后集中组织,系统内可暂时不上传附件。医学伦理审查:填写附件3,将电子版于2026年4月12日早8点前发送至mdjyxykyc@163.com,两所附属医院自行完成所涉项目的医学伦理审查。动物伦理审查:申请人应于2026年4月6日早8点加入微信群(附件4),为保护群内人员信息及财产安全,入群申请需填写所在二级学院、姓名、电话,否则不予通过,集中审查时间及要求后续在群内发布。
不明事宜请联系科研处,联系电话:尹永奎6984100,张平19845730296。
2026年3月31日
牡丹江医科大学科研处
附件:
1、可研报告(暂时使用2025旧版本,系统开放后请老师自行下载替换新模板)
2、2026年度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指南后附申请书撰写要求,涉及所有项目类型!)
3、牡丹江医科大学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件
4、2026年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动物伦理审查群(入群申请需填写所在二级学院、姓名、电话,否则不予通过)
5、汇总表
6、科研项目合作协议模板
7、企业技术需求表(应为省内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