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现将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强化创新意识和问题意识,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范围,结合自身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认真凝练研究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
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详见:https://jkw.mof.gov.cn/zhengcefabu/202112/t20211224_3777929.htm)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最终成果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中央主要报刊或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理论文章不少于2篇;(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报告或咨政专报,或在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研究与实践类活动中获得认可的教学典型案例。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资助”字样(含题名、批准号)。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4、2025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6.申请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7. 正在承担国家、省部和厅局各级各类科研课题者,不得以相同或相似内容申请科研课题;凡各级各类项目(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及校级科研立项)超期未结题者,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申请人申报此项目。
8. 被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名单、科研诚信黑名单的人员;被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的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三、申报办法
(一)本次项目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三)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填表要求填写,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请各申请人于2026年7月7日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尹永奎 电话:6984100
附件: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牡丹江医科大学科研处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