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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开展第十七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加入日期:2026/7/8 09:39:23  查看人数:   作者:


各二级学院、部门:

 按照《关于开展第十七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黑科协组字〔202675号)要求,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第十七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学研究与开发、科学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往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再参评。

(二)表彰名额

 本届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30名。评选表彰不评选副厅级(含)以上干部,表彰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表彰名额的15%,科级领导干部一般不超过表彰名额的20%。

二、评选条件

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获奖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并做出突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并做出贡献,且有显著应用成效;

3.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以在黑龙江省内为主完成的科技成果,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6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8111日及以后出生)。

三、推荐渠道和推荐名额

 以二级学院、部门为单位,每个单位限报1个名额,我校择优推荐候选人1名,省教育厅择优推荐候选人4名。另外申报者仅限通过一个推荐渠道申报,不得通过多个推荐渠道重复申报。

四、推荐程序

(一)逐级申报。各二级学院、部门推荐工作要采取自下而上、公开透明、逐级申报的方式,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推荐人所在二级学院、部门要对推荐人选和申报材料逐一审查、严格把关,并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

(二)审核把关。推荐人选需经由我校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我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就等。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上报推荐。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后,向省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上报正式推荐对象。

五、材料报送

(一)推荐材料

1. 推荐人选个人评价纸质件,每个推荐人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评价(300字以内)。电子版WORDPDF扫描盖章版各1份,发送至指定邮箱。

2. 《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WORDPDF扫描盖章版各1份,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人选材料

1. 《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8份(双面打印,胶装成册);WORD版和PDF扫描签字电子版各1份,发送至指定邮箱。表中十二、人选声明栏须由本人签名。

2. 附件材料纸质版一份(内容可为复印件)。附件内容包括:

1 目录;

2 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

3 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4 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5 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6 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7 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注意: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经科研处审核后由推荐人选胶装成册。

六、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握评选标准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

 保证评选质量。重点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坚持德绩兼备,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服务群众作为主要衡量标准,杜绝带表彰。对违反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单位或个人不予推荐。在审核、公示环节中被差额或筛除的名额,不另补报。

(二) 依法依规推荐,严肃评选纪律

 严格按照评选推荐条件把关,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推荐典型的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各评选机构要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廉洁关,“谁推荐、谁负责”,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切实负责,采取适当方式深入了解推荐人选,坚决杜绝带“病”推荐、参评。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我校对人选推荐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对评选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于2026年7月10日13:00前上报推荐材料。电子版以推荐二级学院或部门名称+推荐人姓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处成果科。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

 岳辉 6984155

 武晓影 6984143

 电子邮箱:mdjykdxkyc163.com


附件:1. 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汇总表

            2. 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审批表

            3. 黑龙江省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牡丹江医科大学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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