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2026年度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支持方向
2026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项目设重点项目、青年项目、面上项目、医学教育专项、医学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与转化专项。实施年限为两年,开始时间为2027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8年12月31日。
(一)重点项目。以培育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项目为目标,重点围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重大需求,聚焦重点人群健康改善、重大疾病防治能力提升、新型医疗服务模式创新等方向,支持多学科、多中心联合开展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科学研究项目。优先支持与国家重大项目申报指南方向匹配的研究。全省拟立项10项,每项支持经费3万元。
(二)青年项目。以培养卫生健康领域优秀青年学术骨干、培育科技后备人才为目标,支持青年医务工作者围绕卫生健康领域开展自主选题研究。全省拟立项10项,每项支持经费2万元。
(三)面上项目。以卫生健康需求为导向,围绕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及健康促进等各环节,支持多领域技术应用性研究与创新发展,鼓励人口老龄化应对策略、多元化食物资源开发、创新药与医疗器械研发、生物安全等领域研究。全省拟立项350项,其中10项有省级经费支持,每项支持1万元。
(四)医学教育专项。重点支持毕业后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医学人才队伍建设等领域研究,鼓励围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提升、师资队伍建设、医学教育教学方法改革、考核评价体系优化、全科医学人才培养等方向开展深入研究。全省拟立项20项,无经费支持。
(五)医学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与转化专项。围绕辅助诊疗、疾病筛查预警、公共卫生风险研判、医疗质量控制等方向开展研究,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医疗卫生深度融合,打通技术创新到临床应用转化链条,重点支持能够形成可推广应用的智能诊疗模型、辅助决策系统或数字化解决方案的项目。全省拟立项10项,无经费支持。
三、负责人条件
各类别项目负责人须为实际主持申报工作的在职人员,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研信用,在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且在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可完成项目任务并结题。其他条件如下:
(一)重点项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已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者优先。
(二)青年项目: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卫生健康领域课题研究经历者优先。
(三)面上项目: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医学教育专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医学教育相关工作经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同时为从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或教学工作的相关人员。
(五)医学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与转化专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医疗卫生业务,具备医学人工智能相关研究基础,能够统筹医疗、信息技术跨学科团队开展攻关。
四、申报条件
(一)第一、二申请人必须实际主持和从事课题研究工作,且每人限报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
(二)近三年(2024-2026年)有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
1.未经学术审查、伦理审查的课题不予申报、立项;
2.正在承担国家、省部和厅局各级各类科研课题者,不得申报;已经获得其他政府资金资助的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申请卫生健康科研课题;不可使用已申报本年度其他类型项目(已公布立项结果,明确未中标的项目内容除外)相同或高度相近的研究内容申报本项目。
3.因药物临床试验数据不真实、不完整和不规范等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期间的申请人;
4.被列入信用联合惩戒名单、省卫生健康委科研诚信黑名单的人员;
5.被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的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6.不符合申报条件及其他规定情况的课题不予申报、立项。
7.凡各级各类项目(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及校级科研立项)中,超期未结题、终止、撤项且未过惩戒期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申请人申报此项目。
五、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须按要求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认真填报申请书、计划任务书等内容,上传查新检索证明(须由具备省级及以上查新检索资质的单位出具)等必要材料。
(二)知识产权归属明晰,无纠纷或争议。联合申报项目须提供合作单位出具的合作意向书(加盖公章),明确合作内容、期限、经费、知识产权归属、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三)预期成果须简要、明确、易于量化。鼓励新技术、新方法、新产品及专利、技术标准、诊疗方案、临床指南等产出,支持科普作品、基层适宜技术推广作为产出指标。政策研究课题以研究报告及政策建议为主。
(四)以人为研究对象的课题应满足《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要求;涉及干细胞的临床研究须按《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备案;涉及病原微生物的研究须在符合条件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开展。
六、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填报。通过“黑龙江省卫生科技教育综合管理平台”(https://heilongjiang.wsglw.net/)登录科研项目申报系统,填报申请材料,上传项目申请书、科研诚信承诺书、职称证书、申报人前期研究成果(应与本项目相关,如文章、获奖等)、科研合作协议(加盖双方公章)等相关附件(模板请登录科研申报系统下载)。对所填内容确定完整无误后提交审核。
(二)请项目申请人认真学习《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和管理规定,并签署《研究人员科研诚信承诺书》,应严格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三)需提供查新检索证明和机构伦理委员会审查材料。“查新检索证明”须由具备省级及以上查新检索资质的单位出具查新检索结果原件。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生物医学研究项目需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涉及动物研究的项目需经动物伦理委员会审查,所有提交的伦理审查报告须包含明确的已通过伦理审查的结论,由伦理委员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伦理委员会公章方为有效。
(四)面上项目类型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由各学院、部门组织推荐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依据2026年度各学院、部门高层次项目申报、中标等情况测算限报项数。
具体核算指标如下:
1、红旗医院(含第一临床医学院)5项;
2、附属二院(含第二临床医学院)2项;
3、基础医学院5项;
4、药学院3项;
5、公共卫生学院3项;
6、生命科学学院3项;
7、医学影像学院2项;
8、卫生管理学院2项;
9、护理学院1项;
10、口腔医学院1项;
11、其他1项。
(五)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限报1项医学教育专项。
七、时间安排
本年度除面上项目和医学教育专项涉及限项申报,其他类型不限项。请按下述时间安排由二级学院统一报送。
(一)学院、部门评审与推荐阶段(9月16日--9月30日)
教师自主申报、开展项目查新检索,学院、部门自行组织评审与项目修改。各学院、部门须按限项数完成项目评选与推荐,并于9月30日17:00前完成项目推荐,并将账号信息统计表(附件1)、申报汇总表(附件6)及申请书Word版电子材料报送科研处。由科研处依据各单位提供的名单完成账号创建与下发,取得各单位推荐资格的申报人再依据科研处分配的账号进行网报。
(二)伦理审查与项目网报阶段(9月30日--10月3日)
获得推荐资格的申报人需于9月30日17:00前将伦理审查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标记为“2026卫健委项目+伦理审查+申报人姓名”医学伦理审查表(仅接收校本部)发送至mdjyxykyc@163.com;涉及动物伦理审查的申报人将动物伦理审查表发送至邮箱:iacuc-mmu@mdjmu.edu.cn。两所附属医院涉及到的医学伦理审查表自行办理。
为给申报人留出更多标书撰写与修改时间,此阶段内申报人在系统内上传申请书是未盖章版,待科研处完成网报审核阶段后再进行替换,系统内需上传附件如下:1、项目申请书(未盖章版);2、申请人职称证书;3、个人科研诚信承诺书(申请人与成员签字,盖二级学院公章);4、查新检索证明;5、个人前期研究成果(与本项目相关的文章、奖)扫描件;6、科研合作协议盖章版(有合作单位的项目);7、伦理审查批准件(可以是未盖章版)等。
(三)集中审查与纸件上报阶段(10月3日--10月12日)
科研处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审查,审查结束后将发布纸件打印通知。
(四)审核与推荐阶段(10月12日--10月16日)
科研处下发盖章版申请书扫描件,项目申请人须登录系统完成相关附件替换后最终提交。
请各学院、部门自行组织专家对限项项目进行评审与指导修改,做到严把项目质量关,务必严格按上述时间安排组织相关工作,以免延误申报,如逾期未按要求上报则视为无人申报,不再受理。
不明事宜请联系学校科研处
联系电话:6984100 尹永奎 科研处邮箱:mdjyxykyc@163.com
牡丹江医科大学科研处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