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田径场及综合类球场的使用管理,保障教学、训练及活动的有序开展,维护场地设施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1. 本规定适用于校内各部门、二级学院、学生团体及校外单位使用田径场的行为。
2. 田径场及综合类球场优先保障体育教学、校队训练及学校大型活动,其他使用需遵循“提前申请、统筹安排”原则。
3. 体育教研部为田径场管理单位,负责统筹审批、设施维护及日常监督。
第二章 使用范围与时间
1. 教学与训练优先
体育课程、校运动队训练优先使用,其他单位不得占用教学时段(以教务处课表为准)。
2. 非教学时段使用
校内部门、学生团体可申请非教学时段(早6:00-9:00、中午11:40-13:20、晚18:00-22:00及周末无体育课时)使用场地。
3.大型活动
校级活动(运动会、典礼等)由校办统筹安排;学生活动需提前7日提交申请。
第三章 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
使用单位需填写《田径场及综合类球场使用申请表》(附件1),注明用途、时间、人数及负责人,附活动方案及安全预案。
2. 审批流程
常规活动:使用前3日提交至体育教研部场馆管理科审批。
大型活动(100人以上):提前7日经所属部门审核后,报体育教研部、保卫处联合审批。
外单位借用:须经校领导批准,联系校办签订协议,联系保卫处做好安全使用工作。
3. 结果通知
审批通过后,由体育教研部发放《使用许可通知单》,未通过需调整方案重新申请。
第四章 使用管理要求
1. 设施保护
禁止穿高跟鞋、钉鞋(非训练用途)进入跑道;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擅自移动器械或张贴广告。
2. 安全与秩序
活动期间需安排专人维持秩序,避免干扰周边教学区域;夜间活动须确保照明及安全通道畅通。
3. 卫生责任
使用单位需在活动结束后清理垃圾,恢复场地原貌。违规者将暂停后续申请资格。
4. 商业活动限制
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营利性活动,校外单位商业用途需经校领导同意审批方可使用。
第五章 违规处理
1.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场地,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或暂停单位年度申请资格。
2. 造成设施损坏的,按原价赔偿;故意破坏的,移交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3. 违反安全规定引发事故的,追究使用单位及负责人责任。
第六章 附则
1. 本规定由体育教研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 原相关规定与本规定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
1. 《田径场及综合类球场使用申请表》
2. 《田径场及综合类球场使用安全预案模板》
牡丹江医科大学体育教研部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