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教师的修养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敬业勤奋。
二、师德高尚,关心爱护学生,努力培养学生的高尚情操和良好作风,传授广博的知识和技能。
三、为人师表,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作风严谨。
四、团结协作,教师间、教师与教辅人员间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共同为学院及教研部的发展而努力。
第二章 教师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教学工作:
(一)参与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制订。
(二)承担课程基本建设任务,包括编、选教材及辅助教学资料、研究和制订有关的教学文件等。
(三)承担课程的讲授、辅导答疑、课堂讨论、批改作业、出题、阅卷等教学任务。
(四)积极参加教育学和教学法的研究活动,参加教学改革。
(五)积极参加集体备课、观摩教学、教学评议、业务学习等教学活动。
二、承担学校分配的科研任务。
三、教书育人:
(一)教书育人是每个教师的崇高职责。教师不仅要传授知识和技能,也要在教学工作中注意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培养良好的思想作风。
(二)教师要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和思想情况,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
第三章 开课前的基本准备
一、制订教学大纲:一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是实现培养目标和要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教学评估的主要依据。没有教学大纲的课程不能开课。教学大纲要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该课程教学目标和计划课时量制定,经教研部审批后报教务处。教学大纲的内容未经教研部批准,不得轻易变动。
二、精心选用或编写高质量的教材:
(一).教材选编的要求是:符合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要求,具有科学性、先进性、思想性和实用性。
(二).选用教材由主讲老师提出,主讲教师还应提出与教材搭配的辅助教学资料,课外必读及参考书目等,最后由教研室报教研部批准后选用。
(三).为保证教材的质量,使其内容不断更新、教学方法不断改进,教研室应经常注意并及时组织新教材的编写(选)工作。
三、做好教学安排:
授课教师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按照教学日历做好该课程的教学安排,制定教学计划,于开课前报教研室主任。
第四章 课堂教学
一、备课
(一).认真备课是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必要条件。备课应以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参照其它参考资料,同时要了解学生的具体学习和掌握的情况,以便做到有的放矢和因材施教。
(二).课前应写好教案,教案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本次课的目的、要求;讲授内容提要、重点、难点;各教学环节及时间分配;教学方法和实施步骤;录音、录像等教学手段的使用;练习、作业、讨论的安排等。
(三).有教学小组的课程要坚持小组集体备课制度,以发挥集体智慧,统一(平等班)教学要求和进度。集体备课要以个人备课为基础,两者不可偏废。
(四).为提高备课质量,教研室主任和院(系、部)领导要随时检查教师的讲稿或教案,也可定期审阅,进行评比。
(五).初上讲台的新教师开课、副教授以下职称的教师开新课,组织试讲,并经教研部领导评审合格后,方能开课。
二、课堂讲授
课堂讲授和练习是教学的主要手段。其基本要求和评价标准是:
(一).讲授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具有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
(二).讲究教学方法,实行“启发式”,避免“注入式”;理论联系实际;外语实践课程要贯彻“精讲多练”的原则。
(三).注重实际效果,讲究授课艺术,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以确保良好的教学效果。
(四).教师应按照学校规定认真维护课堂纪律。教师本人也应严格遵守教学纪律。
三、听课和讲评
教研部领导和教研室主任应定期听课,也可有计划、有选择地组织有关人员听课,听课后要组织讲评和总结。
四、课外作业:
(一)课外作业的目的是检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巩固和进一步掌握所学知识和技能。
(二)教师应根据课程的性质和内容,给学生布置适量的课外作业。外语精读、语法等的课外作业量(按完成作业平均所需时间计)与授课时间之比一般不应小于1:4;写作、翻译、听力等的比例一般不应小于1:1。
(三)教师要认真、及时批改(笔头)作业,写作课作业要写评语。可采取普遍批改和抽样批改相结合的方式。要注意分析作业中的问题,进行讲评和辅导。作业情况计入学生的平时成绩。
(四)对学生作业的要求要严,对作业潦草、马虎甚至抄袭等现象应给予严肃的批评,培养学生良好的学风。
五、课外辅导
(一)课外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
(二)辅导一般以个别答疑为主;对共同性的问题也可组织集体辅导。对能力差的学生要加强个别指导。
(三)精读课应有一定时间的课外辅导,原则上每周不少于一次。
第五章 教学纪律
一、对已排定的课表和教学日历,未经教务处,教研部批准不得私自更改。
二、教师因故需变更已确定的授课任务时,须在开课前一个月提出书面报告,经部主任批准方可调动。不得在临开课前仓促提出此种要求。
三、教师因病假、事假不能授课,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填写调课单后指派其他教师代课。
四、教师因故需要调课,要提前向教研室主任提出申请,批准后由教学秘书协调。不允许以任何理由私自调课,如有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教师因公外出,或外出兼课、听课、办个人私事,均以服从校内课表安排为原则,未经教研部领导批准不得私自间断课程,也不得私自找人代课。
六、教师上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
七、教师应严格按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进行教学,不得任意增减课时,改变教学内容,提前结束课程,或提前举行考试。
上一条: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下一条: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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