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黑龙江省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教师:
根据《黑龙江省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黑财规审〔2018〕1号)及《牡丹江医科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牡医政发〔2025〕88号),学校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一)科技创新团队项目。聚焦黑龙江省重点产业发展需求,致力于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共性技术难题,支持具有良好合作基础、科技创新能力强、优势互补、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优秀科研团队,开展多学科交叉和协同创新研究。科技创新团队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项。
(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旨在激发科研人员联合企业开展科学研究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针对企业的技术需求开展技术攻关,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四技”服务和对具备转化潜力的专利成果进行转化,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项。
(三)青年项目。旨在鼓励支持青年科研人员进行自由开放的科学探索,提升青年科研人员的科研能力与基金申请质量,以评增效、以资强基,通过针对性服务全方位助力青年科研人员成长,有效提升学校整体科研实力。自然科学类青年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项;人文社科类青年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3万元/项。
(四)一般项目。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项,人文社科类一般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万元/项。
(五)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万元/项。
(六)红旗医院专项项目。本项目仅面向红旗医院在职职工,其类别及资助标准参照一般项目执行。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请人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师德高尚,诚实守信。
2.申请人须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规定,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承诺所申报材料和相关内容真实有效,不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有学术失信行为者,在惩戒期结束前不允许申报和参与本项目。
3.已获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尚未结题人员不得申报此次立项。
4.不可使用已经立项的研究内容申报本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不可使用已申报本年度其他类型项目(已公布立项结果,明确未中标的项目内容除外)的同一研究内容申报本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5.近3年之内(2023-2025年)有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历的申请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凡各级各类项目(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及校级科研立项)中,超期未结题、终止、撤项且未过惩戒期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申请人申报此项目。
7.不受理任何教学教改相关内容的项目。
8.每位科研人员主持和参与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科技成果转化类除外)。
(二)各类项目申报要求与验收标准
各类项目申报除满足申报基本条件,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科技创新团队项目
(1)申报要求
研究团队应具有合理的专业、年龄和梯队结构,申请人作为团队带头人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7周岁,应当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团队带头人应主持过省级以上项目,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团队成员一般6-10人,其中40周岁以下者不低于团队人员总数的3/5。
已获得过各级科技创新团队的团队带头人原则上不再重复资助。
科技创新团队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1次资助。
(2)验收标准
项目执行期内达到以下成果中第 ① 项或 ② 至 ④ 中任意两项,可申请结题验收:
① 团队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以主持人身份至少获批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② 团队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以主持人身份至少获批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③ 团队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EI/北大中文核心期刊/CSCD论文期刊学术论文至少6篇,其中中国科学院二区(含二区)以上文章至少3篇。
④ 团队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获批横向合作项目到账金额至少100万元。
2.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1)申报要求
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至少拥有一项已授权的有效职务发明专利,且具有科技成果转化的计划目标。项目应有企业作为合作单位,且研究内容应为合作企业的技术需求或相关研究内容。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资助次数不限。
(2)验收标准
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实际到账金额至少100万元(含1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参考《牡丹江医科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结题时需同步提交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例如知识产权证书、成果鉴定证书、产品验证报告、技术评估报告、用户反馈意见、合同文件和样品/样机等,具体证明材料根据转化类型确定。
3.青年项目
(1)申报要求
自然科学类:青年项目申请人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6周岁,女性未满38周岁,应当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人文社科类:青年项目申请人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8周岁,应当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青年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1次资助。
(2)验收标准
自然科学类:项目执行期内达到以下成果中第 ① 项或 ② 至 ④ 中任意两项,可申请结题验收:
① 项目负责人以主持人身份获得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② 项目负责人以主持人身份至少获得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B类(原优秀青年项目)。
③ 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EI/北大中文核心期刊/CSCD论文期刊学术论文至少3篇,其中中国科学院二区(含二区)以上文章至少1篇。
④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获批横向合作项目到账金额至少50万元。
人文社科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以主持人身份至少获批1项省部级以上项目;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SCI/SCI/CSSCI/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至少2篇。
4.一般项目
(1)申报要求
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申请人应当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有一定的科研基础与开展科学研究能力,原则上应为学科骨干。
一般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资助累计不超过2次。
(2)验收标准
自然科学类: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至少发表两篇国家部委或国家一级学会主管主办的期刊论文。
人文社科类: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至少发表两篇国家部委或国家一级学会主管主办的期刊论文。
5.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
(1)申报要求
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申请人应当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申请人应为辅导员或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项目研究内容应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辅导员工作范畴。
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资助累计不超过2次。
(2)验收标准
项目负责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至少发表两篇国家部委或国家一级学会主管主办的期刊论文。
6.红旗医院专项项目
本项目仅面向红旗医院在职职工,其申报要求、验收标准参照一般项目执行。
三、组织方式及时间安排
申请人需在线提交申请材料,项目评审以线上双盲评审、答辩评审的形式开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组织申报阶段(9月30日-10月15日)
科研处发布通知,由各学院/部门统一组织教师进行申报,教师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此阶段网络申报系统不开放,拟申报的教师参考《申请书填写说明》(见附件1)线下撰写《申请书》(见附件2)、《评审书》电子版(见附件3)。
(二)集中受理网报阶段(10月16日8点-10月19日17点)
此阶段科研管理系统申报模块对项目申请人开放(校内登录网址:http://172.16.5.99:99,校外通过学校官网“WebVPN”登录)。申报人通过项目管理平台,参考《系统填报操作规范》(附件4)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请书》、《评审书》,不用上传其他材料,网络填报结束前完成提交。此阶段不需要打印和上交纸件。
(三)项目伦理审查阶段
涉及医学/动物伦理审查的项目需完成相应审查。项目申报人需填写医学/动物伦理审查表(见附件5、附件6),将电子版表格于10月12日17:00前发送至相应邮箱(医学伦理审查表发送至mdjyxykyc@163.com;动物伦理审查表发送至liuyong@mdjmu.edu.cn)。纸件报送时间另行通知。两所附属医院自行完成所属涉项目的医学伦理审查。
提示:发送邮件时请将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命名为“姓名-动物伦理-基本科研业务费”或“姓名-医学伦理-基本科研业务费”,不要重复发送,后续会有老师邮件/电话联系申请人修改;如有疑问或修改材料请尽量在工作时间与相关负责老师联系。
(四)答辩评审
科技创新团队、科技成果转化及青年项目申请人须参加答辩评审,流程为“PPT汇报—专家提问—现场回答—专家打分排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2025年度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申报模块预计在10月16日-10月19日开放,其他时间申报模块均为关闭状态,教师首次登录时用户名、默认登录密码均为本人身份证号,请各位老师登录成功后及时修改登录密码、务必完善个人信息。没有科研项目管理系统账号的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需自行完成“用户注册”,同时项目申请人应将账号信息统计表(附件7)于10月17日11:00前报送至学院科研科邮箱mdjmcyxykyk@163.com内,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均需填写附件7,项目申请人负责统计成员信息。
科研与研究生培养科
2025年9月30日
附件1:申请书填写说明
附件2:2025年度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25年度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评审书
附件4:系统填报操作规范
附件5:医学伦理审查表
附件6: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审查表
附件7:项目负责人及成员账号信息统计表
附件8:学科分类与代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