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6年度中医药科研课题实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指南要求,并在“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培训平台”上传。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二)课题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的在岗人员,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研究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三)每人限报1项,已承担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含省中医药学会青年中医药科技创新项目)尚未结题者,本次不允许申报,并且不可申报其他申请人项目的前三名;主要研究人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项目。
(四)凡有承担的项目超期未结题者,本次不能申报新的课题;有学术失信行为者,在惩戒期结束前不允许申报和参与本项目。
(五)5 年之内(2021-2025年)有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5 年之内(2021-2025年)无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经历者不能申报此类课题。
(六)医药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联合申报并开展研究,需附合作协议。
(七)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2026年度黑龙江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请项目申报人认真研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