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全院教职工增强对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
感认同,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
个维护”,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
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
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
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等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
本制度。
第一条 学习对象:药学院全体教职工。
第二条 学习时间:按照学校党委有关规定,药学院统
一执行每周三下午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特殊情况可作调整。第三条 学习目标: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武装头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形成教
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学习机制。
第四条 学习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
(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委重要会议精神、
重大决策部署。
(四)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新中国历史、改革开放历史和社会主
义发展史。
(七)学校党委、行政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和
相关政策文件。
(八)师德师风学习教育。
(九)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专
门知识。
(十)上级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五条 学习形式:以学院各职能科室、实验中心、各教研室为单位,以集中学习为主,采用精读文件、观看视频、
专题讨论、讲座培训、专题辅导、经验交流、调研考察等方
式进行。倡导教职工通过学习强国、极光新闻等网络平台开
展自学。
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与支部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不
冲突、可兼容。
第六条 学习要求:学院办公室负责制订教职工政治理
论学习计划,并定时提示和督促检查,各学习单位要做到学
习计划、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人员、学习考勤、学习
记录“六落实”。
第七条 学习考核:各职能科室、教研室、实验中心负
责人对本单位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负主体责任,要严格实行
考勤制度,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不得随意占用集体学习
时间,确保学习实效。学习记录要写明学习时间、主持人、
参加人数、缺席人及原因、学习讨论的主要内容等。
学院党总支定期对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
报检查情况。
第八条 附则:本制度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
之日起施行。
中共牡丹江医科大学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5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