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标采购工作流程,提升采购质量与效率,搭建高效顺畅的沟通协作平台,国有资产管理处结合工作需求,前期经过实地走访、发放比选公告、遴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最终确定6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作为学校招标采购代理合作伙伴。10月31日,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召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见面会。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王廷华、副处长乔清波、采购办主任朱光亚、科员孙山起及六家合作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王廷华代表学校对本次通过比选方式入选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表示祝贺,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对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同时针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合作事项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依法依规,高标准开展各项采购工作,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要充分学习掌握招投标领域的最新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开展采购活动,确保学校的招标采购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高效有序开展;二是科学专业,高质量编制采购计划,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编制、审查、评标等各环节要承担起主体责任,招标采购流程长、环节多,专业性强,希望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能够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学校提供更加专业、更加高效的服务;三是严守底线,高规格履行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决杜绝一切廉政责任事件发生,同时也请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对学校采购人代表进行监督。会上,下发了《牡丹江医科大学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国有资产管理处与6家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签订了委托协议。
此次见面会的召开,明确了学校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采购各环节的职责与协作要点。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以此次见面会为契机,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强化协同联动,持续优化采购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采购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