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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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职责

 

一、国有资产管理处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对国有资产管理和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2.负责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大宗物资采购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统一管理学校的国有资产,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产权界定、产权纠纷处理、产权登记等具体工作。

4.负责学校土地资源账目的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6.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和出借等事项的审核报批手续工作。

7.负责学校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和实施工作。

8.负责学校招投标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国有资产管理处科室职责

(一)招标采购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完成科室内工作计划及日常工作安排。

2.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关于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规定,制定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学校招投标管理工作。

3.负责协助使用部门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4.负责参与会商招标实施方案、招标方式和招标文件。

5.负责参加开标、评标会议,确保程序规范,资料完整,手续完备。

6.负责各类采购项目的招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7.负责进口设备关税的相关业务。协办的其他工作。

(二)供应科工作职责

1.负责完成科室内工作计划及日常工作安排。

2.负责学校教学、后勤及行政实验材料、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3.负责根据教学、办公的实际需要,做好采购计划,及时采购保证需求。

4.负责物资入库,按照采购计划和有效单据,核定物品名称、规格、数量、质量,验收合格后签字,及时入账。

5.负责库存物品出库,办理出库手续,保障供应。及时记账。

6.负责库存物品保管。

7.负责教学实验用的易制毒药品采购工作。

(三)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完成科室内工作计划及日常工作安排。

2.负责制定学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低值设备、资产变动处置、设备丢失损坏赔偿等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学校固定、无形资产管理体制,并在日常工作中督促检查和落实。

3.负责组织审计、财务、后勤、教务等相关部门对学校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新购设备的验收工作并填写验收单。

4.负责对闲置、多余的实物资产进行供需调配及固定资产调拨、转让、报废、报损、出租等的鉴定、审核、报批、处置、残值回收和资产增减等相关工作。

5.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维修维护工作。

6.负责定期组织学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

7.负责资产报表报送工作。

二、国有资产管理处岗位职责

处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资产管理处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召集和主持处务工作会议;

3.统一管理学校的国有资产,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产权界定、产权纠纷处理、产权登记等具体工作;

4.学校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处置等事项的审核、报批手续;

5.审核学校年度大宗物资采购计划;

6.签发学校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7.制定资产管理处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8.资产管理处人员队伍建设。

9.学校党委、学校行政领导交办的和学校各部门需要

(二)副处长岗位职责

1.负责国资处招标采购办公室、供应科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招标采购办公室招投标、采购、实施学校集中采购;

3.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对学校采购活动的质疑;

4.向财政部门报送采购合同备案、项目验收情况,向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报备采购计划。

5.负责供应科教学、科研用品,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的采购审批工作;

6.学校党委、学校行政领导、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7.在处长公出、学习等情况下行使处长职责

(三)副处长岗位职责

1.负责国资处管理科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国资处分散采购审批工作,学校零星采购的具体实施;

3.撰写零星采购询价、采购活动报告;

4.负责学校资产管理、维修审批工作;

5.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处党务工作;

6.学校党委、学校行政领导、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7.在处长公出、学习等情况下行使处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