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
第二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落实《黑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研究,切实推动我省教育评估、认证与质量监测工作,培育、交流、推广优秀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研究成果,按照2025年度工作计划安排,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主题与内容
在高等教育领域,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教育评估、专业认证、质量监测等主题开展的相关研究成果均可申报。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育质量评价、学校评价、专业评价、教师评价、教学评价、学生评价等,以及基于评价结果的学校与专业建设、课程与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等方面。
二、成果形式及要求
本次评选的教育科研成果主要设置学术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三种形式,均须由第一作者(排名第一)申报。成果应为2023年1月1日以来完成。
1.学术论文。公开发表或未公开发表均可。要求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过程严谨;论文格式应包括题目、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未公开发表的论文要求作者不超过3位,字数不少于4000字,并且查重率、AI率均不超过30%。
2.著作。公开出版的专著、编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科普作品等。
3.研究报告。包括市(地)级及以上课题的研究报告(不含子课题),已经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纳的调查报告、实验报告和决策咨询报告,要求作者不超过3位,字数不少于8000字,查重率、AI率均不超过30%。
以下成果不在申报范围:教材、教学参考书、年鉴、志书、研究综述、文学艺术创作作品、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大事记、概览、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统计资料;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涉及国家机密的成果;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请各部门统一上交申报材料及汇总表(附件1),公开发表的成果需提交发表原件pdf版;非公开发表的成果需提交成果原件和查重报告(只认可知网、维普、万方三类查重报告),电子版文件命名为“部门-成果”,发送到邮箱:jfzxgjyj@126.com。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付佳,张春军,联系电话:0453-6984015(2015)。
附件1:汇总表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