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党规党纪,强化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全校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现将近期查处的牡丹江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师安连超存在殴打他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问题通报如下:
2021年5月27日,牡丹江市公安局东安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安连超因殴打他人至头皮挫伤伴体表多发损伤为轻微伤,给予违法行为人安连超二百元行政处罚。
依据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第十条、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经2024年12月31日学校党委常委会2024年第19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安连超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本处分决定自2024年12月31日起生效(影响期为一年)。特此通报。
请全体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鉴,对党纪国法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中共牡丹江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