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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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构职责

1.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做好内部巡察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

2.强化监督第一职责,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强化日常监督;

3.依法履行监察职责,对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依纪依法开展执纪问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党员领导人员,以及本校非省管的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执纪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单位)提出问责建议;

5.加强对下属单位纪检机构的领导,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指导、检查、督促所属纪检部门层层落实监督责任,把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

6.加强对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及时查处;

7.负责接访信访举报工作;

8.负责部门微信公众号管理、办公网络、网站建设工作;

9.完成省纪委监委交办和学校党委布置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