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学分制,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个性化教学,因材施教,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针对学生转专业、专升本、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变动年级等原因引起课程和学分要求的变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课程免修条件
课程免修是指学生对某一门课程有一定的基础,已通过考核达到该课程教学计划的要求,申请免修取得该课程的成绩和学分。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免修:
1、课程名称、课程内容、课程学分、课程性质、课程考核方式相同的课程可以相互免修。
2、课程名称、课程内容和课程考核方式相同的课程,学分高的课程可以免修学分低的课程,必修课程可以免修选修课程。
3、课程名称相同、课程性质相同但已修课程学分低于免修课程教学计划要求1个学分(含)以内,若已修课程绩点≧4.0(课程成绩≧90分),则可免修该课程。
4、课程内容要求相近但课程名称不同的免修,需经课程所在二级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免修,原则上选修课程不能免修必修课程,学分少的课程不能免修学分多的课程。
5、学生对某一门课程有一定的基础,通过自学认为已达到该课程教学计划的要求,下列情况可以申请免修:
(1)申请免修的学生必须在该课程开课前一学期末的期末考试前三周向课程所在二级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自学笔记和作业等自学的证明材料,经课程所在二级学校同意、教务处批准后,参加该课程期末考试。若该课程绩点≧3.0(课程成绩≧80分),可申请免修该课程的理论部分,但必须参加该门课程的实验,免修课程成绩由免修考核成绩和实验成绩综合评定。
(2)申请免修的的学生参加教务处(或委托课程所在系部)组织的免修考试,成绩达到教务处确定的免修要求者,可申请免修该课程。
二、学籍管理
1、免修课程的成绩以原已修课程考试成绩登记,学分按免修课程的学分登记。
2、因转专业、变动年级等原因引起的免修申请,原课程的学分、成绩学籍档案不再登
记;因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免修申请,第一专业原课程的学分、成绩学籍档案不变。
3、已修课程的学分学费不予退还,不足的学分学费应予补交。
三、申办免修程序
1、申请免修的学生,必须填写《牡丹江医学院课程免修申请表》,经院(部)领导审核,报教务处审批。
2、开学第三周,教务处将审批同意免修的学生名单,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学生所在院(部),院(部)通知有关任课教师。
3、免修手续均在开学后三周内办理,逾期概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