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法》和教高〔2007〕1号、2号文件,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通过改革,减少管理层次,充分发挥我校各级教学部门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晰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校、院(部)二级教学管理,逐步使教学管理重心下移,使院(部)的责、权、利相一致,促进院(部)自我发展。
(二)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
教学管理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
(三)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
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积极推进教学管理制度改革与创新,建立符合我校实际的教学管理制度。
二、教学管理组织系统
(一)教学工作实行校、院(部)二级管理体制。学校教学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持日常教学工作。
(二)建立校、院(部)二级教学工作委员会,由教学工作经验丰富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研究和解决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三)建全校、院(部)教学管理机构
1、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是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处,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工作;教学质量监控处负责全校教学各环节质量监控工作。
2、院(部)教学管理实行院长(部主任)负责制。院长(主任)或副院长(副主任)主持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学校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组织教学各环节的运行。院(部)教学工作委员会要定期研究教学工作并向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提出有关建议。
院(部)设置办公室或教学办公室,配备教学秘书,在分管教学的院长(部主任)领导下,处理日常教学工作,并从事教学运行、质量信息的经常性调查了解工作、组织本院(部)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等。
3、教研室、实验室是按学科、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基层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完成教
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它环节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组织学术活动;组织师资的培养提高,分配教师的工作任务等,并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三、校、院(部)二级教学管理职责分工
(一)教学计划与大纲管理
1、教务处职责:
(1)下达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制定(修订)任务,并提出制定(修订)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2)审核院(部)制定的教学计划,并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确定;
(3)对院(部)编写的课程教学大纲按专业进行汇编;
(4)检查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具体实施情况。
2、院(部)职责:
(1)根据学校制定(修订)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以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反馈意见,具体制定专业教学计划;
(2)根据教学计划,组织有关教研室按照学校提出的教学大纲编写(修订)要求,进行教学大纲的编写(修订);
(3)负责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
(二)教学运行管理
1、教务处职责:
(1)编制校历;
(2)安排学期教学进程;
(3)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向院(部)下达学期教学任务;
(4)组织全校的课程表编排和教室的调度工作,相对独立的专业课程表由院(部)安排;
(5)负责课程调度。因上级部门或学校原因调课,由教务处统一调整;
(6)负责全校选修课的开课组织、落实工作;
(7)组织制定本、专科各专业的实习计划、协调各专业的实习安排与检查等工作。
(8)协调全校期末考试及开学初补考的日程及考场安排;
(9)督促各院(部)试题库的建立、更新和完善;负责毕业考试理论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10)组织监督各院(部)考试工作情况;
(11)负责全校学生课程考试成绩的管理,将学期学生成绩单发放至各院学工办;
(12)负责国家级和省级的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
2、教学质量监控处职责:
(1)检查、监督各教学(管理)部门教学工作运行情况;
(2)检查、监督各种考试的组织运行情况;
(3)检查考教分离、试卷、阅卷评分及试卷分析等情况;
3、院(部)职责:
(1)组织有关教研室落实教学任务,并在课程安排征求意见表下发一周内将反馈意见上报教务处;
(2)由院长(部主任)审核任课教师名单并报教务处备案;
(3)安排相对独立的专业课程表,于每学期结束前1个月与教务处协调后落实;
(4)组织教研室根据课程安排编制教学日历、教学进程表;
(5)每学期结束前,将下学期的课程表、实验(实习)记分册、实验课运行记录发放到各教研室;
(6)负责本院(部)课程调度。因教师原因调、代课,由本人书面申请,并初步提出补课的时间安排或代课人选,经教研室和院(部)同意,报教务处备案;
(7)指导学生完成选修课的选课申报,汇总后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课表;
(8)计算教师教学工作量;负责教师兼课酬金的发放;
(9)做好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答辩的运行工作,并在教务处协调下,做好实习的安排、联系和检查工作。
(10)负责试题库和试卷库的建立、更新及完善;
(11)负责组织本院(部)承担教学任务的各专业的课程考试;
(12)根据全校考试日程和考场安排,组织落实主考、流动监考、监考人员;
(13)按学校的命题原则,组织各教研室做好试卷的命题和出具标准答案工作;
(14)负责本院(部)各课程试卷的印刷、分发及空白卷的回收、试卷的保密工作;
(15)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将学生考试成绩录入学校学生成绩管理系统,教务处复核无误后,打印学生课程成绩单一式三份,教务处、院(部)、教研室各一份;
(16)负责学生缓考申请的审批;
(17)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审批学生的查卷申请,完成查卷工作;
(18)协助组织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
(19)协助毕业考试的统一命题、组织实施工作;
(20)负责收集整理在本部门组织的考试中,违纪作弊学生的材料,核查定性,拿出处理意见,并上报教务处,通报学生处;
(21)负责学生成绩登录记载,汇总发放学生成绩单:
①组织各教研室将成绩输入成绩管理系统;
②各院(部)教学秘书收到成绩后,应认真核查人数、成绩登录是否规范;
③整理各课程补考、缓考名单,统计人数;
(22)开学第四周内负责补考成绩、重修(考)成绩的汇总并报送教务处;
(23)负责补考不及格学生的重修(考)申请,将名单汇总报教务处,并在教务处公布考试日程后通知学生考试时间、地点;
(三)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1、教务处职责:
(1)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完善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及教学工作管理规程,积极推动教风、学风建设;
(2)组织研究宏观方面的教学改革;
(3)组织全校教学和教改经验交流;
(4)组织各院(部)开展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等。
2、教学质量监控处职责:
(1)开展经常性的教学质量检查与调查研究;
(2)组织安排及教学运行中的质量调控;
(3)组织专业办学水平的检查评估和研讨;
(4)制定课程建设和评估方案,组织课程评估验收工作;
(5)组织全校性的“评教”、“评学”、“评管”工作。
3、院(部)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质量监控组织体系;
(2)组织各教学单位严格执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和教学工作管理规程;
(3)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及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有关文件;
(4)做好汇总、统计、分析、备案、总结、上报、信息反馈等工作。
(5)毕业实习的巡回教学检查。
(四)教学基本建设管理、专业申报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教学基地建设等
1、教务处职责:
(1)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及学校的专业布局,提出专业发展规划和建设要求,及时组织新专业的申报工作;
(2)组织重点专业的申报,检查、指导本科各专业建设,尤其是重点专业和新专业的建设;
(3)提出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规划和要求;
(4)组织考察论证院(部)提出的校内外教学基地和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建设要求;
(5)具体制定全校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组织全校性优秀教材的评选和奖励,
报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批;
(6)组织落实参与国家相关部委和省教育厅教材编写任务。
2、教学质量监控处职责:
(1)负责专业建设的检查与评估,尤其是重点专业和新专业;
(2)负责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的检查与评估;
(3)负责实践教学基地和实验室建设的检查与评估。
3、院(部)职责:
(1)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负责相关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草拟新增专业的论证和申报文件;
(2)根据学校专业建设要求,做好新设专业的建设规划及教学计划、师资、教材、实验实习基地等的筹备及建设工作;
(3)负责草拟重点专业、重点学科和精品课程等申报文件并实施相应的建设工作;
(4)根据学科和社会发展,适时进行学科、培养目标、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大纲的调整,报学校批准后负责具体实施;
(5)根据学科和专业建设的需要,制定校内外教学基地和实验室建设规划,报教务处论证。
(6)组织文字和视听教材(包括多媒体教材)及配套资料的编写、制作、评审和选用工作;
(7)组织推荐优秀教材。
(五)师资培训管理
1、教务处职责:
(1)负责制定和修订教学人员进修、外出学习及报考研究生的有关规定,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研究生毕业回校后的业务提高规划;
(2)制定学校师资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
(3)制定校内外各类短期业务培训班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检查各院(部)对各级教师、教辅人员的培养计划及实施情况;
(5)负责学校外来人员来校进修的管理工作;
(6)对教师和教辅人员的业务考核提出要求,并汇总考核材料;
(7)检查各部门师资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
2、院(部)职责:
(1)负责制定本院(部)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检查本院(部)各教研室对各级教师、教辅人员的培养计划及实施情况;
(3)负责本部门教学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审批工作,报教务处备案;
(4)负责外来进修及聘任人员的管理工作。
(六)教学设施管理
1、教务处职责:
(1)做好全校教室的统一调度,制定教室管理的规章制度;
(2)抓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计算机房及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的建设与管理;
2、院(部)职责:
(1)做好教学实验室和教学基地的建设、利用和管理;
(2)做好教学仪器与教学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七)教学相关的费用管理
1、教务处职责:
每年会同财务处对教学相关的费用做出预算:①师资培养费;②教学研讨会与学术会、教材编写等活动差旅费;③讲课费;④教学支持费(办公用品、资料等)。
2、院(部)职责:
各项经费的使用由院长(部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查登记,主管校领导签批,其中讲课费实行授课质量与酬金挂钩的发放办法。
(八)学籍管理
1、教务处职责:
(1)负责学生入学和注册的总体管理:汇总新生入学报到及在校生学期注册情况、提出新生编排学号的基本要求、建立学生基本信息库;
(2)办理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的审批;每学期开学初补考结束后,应根据学生成绩及有关规定,提出留(降)级、退学学生名单及处理意见,报学校审批;
(3)出具毕业生就业推荐用成绩单;
(4)审核毕业资格,组织评审学位,发放毕业、结业及学位证书;
(5)负责遗失文凭的证明补发。
2、二级学院职责:
(1)协助教务处编排学生班级、学号;
(2)负责新生入学报到、在校生每学期注册;
(3)负责学生的考勤和旷课处理,并及时上报以备做学籍处理;
(4)负责学生在学习期间德、智、体的综合测评;
(5)二级学院学工办根据学校下发的留(降)级、退学学生名单,及时告知留(降)级、退学学生和家长,并且说明其权利和义务。
(九)教育教学研究
1、高教研究所职责:
(1)协调全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研究方向。组织全校范围的教学经验交流会、研讨会等教育研究活动,定期召开教育研究学术年会;
(2)收集、整理、编写国内外有关高等教育、高等医学教育研究的情报资料,为全校提供有关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的动态信息、建议、方案;
(3)参加各级高等教育研究会组织的活动,并积极组稿;传达高教研究最新信息;组织申报教育研究课题;
(4)组织全校教学成果(含教材、论文、专著等)的评选、推荐、奖励工作。
2、院(部)职责:
(1)全面负责院(部)教育研究工作,为学校提供教育改革的思路和建议;
(2)组织教研室积极开展教研活动,每月1-2次;
(3)开展教学经验交流活动,组织教师撰写教育研究论文,并在教学刊物上发表或在教育研究学术会议上宣读;
(4)要积极组织教师申报教育研究课题;
(5)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改革的实践活动,重点开展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创新研究工作,大力培育教学成果,及时总结鉴定,推荐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