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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高层次人才计划的通知
加入日期:2024/1/22 10:10:49  查看人数:   作者:

关于组织申报***高层次人才计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现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计划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于2024年1月25日之前与科研处联系查看相关通知,形审合格后做好后续申报工作。申报条件如下:

  1.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申报人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已取得高水平创新型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主要从事科研一线研究开发工作,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东北地区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给予特殊支持,申报人年龄可放宽2年,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企业在黑龙江省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22年1月1日前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创业项目符合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企业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创办5年以上(2019年1月1日前注册)的企业,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3.青年拔尖人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校科研处。

  联系人:张平 19845730296,李翰盈 18249362858。

科研处

2024年1月21日